在学校做了十年的临时工,工资从四五百到现在的一千多,且没有给交养老保险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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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 , 既然你跟学校是一种临时的工作关系 , 那么也就意味着你没有跟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签订全日制的劳动合同 , 所以说没有给你缴纳社保也是很正常的一个现象 , 当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并且签订这种全日制的劳动合同也是必须和应该的 , 因为毕竟你按照全日制的这种工作时间和工作性质来为学校劳动 , 所以说签订劳动合同也是依法的 。

当然只要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后 , 那么所在的学校就要给你正常的来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了 , 即便是不能够按照学校本身的编制来签订劳动合同 , 那么也可以按照劳务外包或者劳务派遣的形式来签订劳动合同 , 这样一来的话 , 那么就通过第三方公司 , 也是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公司就可以承担我们的个人社保了 。

所以很明显这种情况你需要自己主动提出想法 , 并且要求企业单位来这样做 , 这样一来的话你才可以享受到个人社保 , 因为临时工本身是不具备这个劳动合同关系的 , 所以说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 。所以我们要做的首先是跟自己所到的工作单位建立一种劳动合同 , 即便是不跟本单位建立劳动合同 , 也应该建立一份这种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 , 那么这样的话才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社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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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

合理 , 因为是临时工!没抱怨 , 别说不公平 , 这几十年的时间你干嘛去了?要怪只能怪自己 , 你当初的选择 , 那就自己接受 , 要想改变也自己接受!

其他网友观点

按道理讲是不合理的 。但现在这种现象却很普遍 。

给所聘用员工交养老保险 , 也是近二三年开始劳动部门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 , 尽管这样 , 用工单位也不会给所有员工交养老保险 , 只是有选择性地交几位 , 给交了养老保险的员工 , 也是必须签合同的 , 其余没签合同的 , 也就不给交了 。


在学校做了十年的临时工,工资从四五百到现在的一千多,且没有给交养老保险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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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劳动部门也不追究 , 因为 , 如果给企业所有员工都交养老保险 , 对于企业来说 , 也是一种负担 , 大部分企业效益并不好 , 如此 , 劳动部门也就默认了 , 只要交一部分就可以 。从企业角度讲 , 员工流动性大 , 所以企业是不愿意给交这部分钱的 。

题主说在学校干了十几年临时工 , 工资从四五百涨到一千多 , 按说工资是低了点 , 但用人单位用人是双方相互选择的过程 , 你觉得工资低可以辞职 , 至于交养老保险 , 当初有没有约定 , 如果有也还好办 , 如没有就不好说了 。


在学校做了十年的临时工,工资从四五百到现在的一千多,且没有给交养老保险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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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 , 劳动法有规定 , 应该给员工交各种费用 , 但是 , 也应该看到 , 就目前而言 , 有多少单位真正按照劳动法来做了?能保证工资按时发放的算是好单位了 , 押工资、扣工资的比比皆是 。

所以 , 如果可以选择 , 感觉待遇低了 , 可以辞职换工作 , 如果因此而走法律途径也可以 , 只不过耗时费力 , 到最后什么结果边不好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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