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探望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
一般而言 , 具有下列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时 , 可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 , 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 , 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 , 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
【离婚探望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 ,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 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 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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