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折算法的原则

工龄折算就是累计计算 , 扣除中间待业时间 。
计算连续工龄的原则规定 ,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 , 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原则:
【工龄折算法的原则】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 , 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 , 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 , 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 , 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 , 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 , 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 , 在6个月以内者 , 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 , 仍回原企业工作者 , 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 , 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 , 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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