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有哪些权利

【怀孕女职工有哪些权利】1、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 , 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2、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 。在我国 , 几乎所有的工作领域都有妇女的身影 , 妇女怀孕后 , 有些岗位就不再适应 , 例如实行三班倒”的工作 , 怀孕的妇女在后期 , 就不适合继续实行三班倒”的工作时间模式;从事活动强度比较大的或者重体力劳动的工作 , 就需要调整相对比较轻松 , 活动强度不大的工作岗位;对从事有可能影响胎儿发育的直接接触油漆、化工等工作岗位的 , 更要给以调换 , 各用人单位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孕妇职工调换工作 , 以适合孕妇的生理要求 。
3、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 。怀孕的准妈妈们总是对未来的宝宝充满憧憬 , 希望自己生一个健康、活泼、聪明的小宝宝 , 从怀孕起 , 就时刻关注宝宝的生长发育 , 时常到医院进行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 。
4、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 。对怀孕女职工的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 , 用人单位要提供方便 , 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的 , 按出勤对待 , 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有定额考核的工种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
5、怀孕妇女的休息权 。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和加班劳动 , 每天给予工间休息1小时 , 算作劳动时间 。怀孕的妇女由于种种原因而终止妊娠 , 享有终止妊娠后的休息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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