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顺序

我国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顺序如下:
1、对以前年度的亏损进行弥补 , 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 , 按照我国所得税法的规定 ,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 , 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 , 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 , 可逐年弥补 , 但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2、缴纳所得税;
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
4、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 任意公积金虽然不受法律的强制限制 , 但由于任意公积金的提取势必影响股东的利润分配 , 因此非经股东大会的决定 , 不能提取任意公积金;
【简述我国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顺序】6、向股东分配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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