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玻璃国家标准规格


防火玻璃国家标准规格

文章插图
因为防火玻璃涉及了人们的生命安全 , 所以每个国家都会有防火玻璃国家标准规格 , 那么 , 我们国家颁布的防火玻璃的国家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介绍一下这方面的防火玻璃小知识!
本标准规定了防火玻璃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船舶用防火玻璃 , 其他用途的防火玻璃也可参照使用 。
引用标准
GB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216外径千分尺
GB 3385船用舷窗和矩形窗钢化安全玻璃非破坏性强度试验冲压法
GB 4871普通平板玻璃
GB 5l37.3汽车安全玻璃耐辐照、高温、潮湿和耐燃烧试验方法 。
GB 9963钢化玻璃
GB 11614浮法玻璃
GB 11946船用钢化安全玻璃
GB 12513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GJB 503飞机夹层玻璃通用试验方法
术语
防火玻璃:在规定的耐火试验中能够保持其完整性和隔热性的特种玻璃 。
分类
4.1防火玻璃按用途分类
a. A类:建筑用防火玻璃及其他防火玻璃 。
b.B类:船用防火玻璃 , 包括舷窗防火玻璃和矩形窗防火玻璃 , 外表面玻璃板是钢化安全玻璃 , 内表面玻璃板材料类型可任意选择 。
4.2防火玻璃标准按耐火性能分等级
4.2.1A类防火玻璃按耐火性能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
4.2.2B类防火玻璃按耐火性能分为:B-0级、B-15级 。
4.3标记示例
一块厚度为15mm , 耐火性能为乙级的A类防火玻璃的标记如下:
15A-乙GB 15763-1995
一块厚度为19mm , 耐火性能为B-15级的B类防火玻璃标记如下:
19 B-15 GB 15763-1995
技术要求
5.1 制造防火玻璃可选用普通平板玻璃、浮法玻璃、钢化玻璃作原片 , 原片玻璃应各自符合GB 4871、GB11614、GB 9963的规定
5.2尺寸及允许偏差
5.2.1 A类防火玻璃的尺寸和厚度允许偏差必须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
表 1 A类防火玻璃的尺寸允许偏差 mm
玻璃的总厚度δ 长度或宽度L
L≤1200 1200< L < 2400
5≤δ< 11 ±2 ±3
11≤δ<17 ±3 ±4
17≤δ<24 ±4 ±5
δ> 24 ±5 ±6
表 2 A类防火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 mm
5≤δ<11 ±1
11≤δ<17 ±1
17≤δ≤24 ±1.3
δ>24 ±1.5
5.2.2 B类防火玻璃的尺寸及允许偏差
5.2.2.1 B类防火玻璃的厚度由需双方商定 , 但外表面玻璃的厚度应不低于GB11946 中相对于该类型和公称尺寸的矩形窗或舷窗所给出的厚度的最小值 。
5.2.2.2 B类防火玻璃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GB 11946中第4章的规定 , 厚度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
5.3 外观质量
5.3.1 A类防火玻璃的外观质必须符合规定 , 周边15mm范围内不做规定 。
5.3.2 B类防火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乙级优等品的规定 , 边部状况应符合GB11946中第5.2条的规定 。
5.4 耐火性能
5.4.1 A类防火玻璃的耐火性能必须符合表3的规定 。
表 3 min
耐火等级 耐火性能
甲级 ≥ 72
乙级 ≥ 54
丙级 ≥ 36
5.4.2 B类防火玻璃的耐火性能必须符合表5的规定 。
表 4
耐火等级 耐火性能
【防火玻璃国家标准规格】 B-0 级 经过30min试验后 , 火焰不穿透
B-15级 经过30min试验后 , 火焰不穿透 。此外 , 在15min内 , 背火面玻璃的平均温度升高不超过起始温度139℃ , 玻璃表面的任何地方 , 温度升高也不得超过起始温度225℃ 。
5.5 弯曲度
5.5.1 A类防火玻璃的弯曲度不可超过0.3% 。
5.5.2 B类防火玻璃的弯曲度不可超过0.2%.
5.6 光学性能
5.6.1 A类防火玻璃透光度必须符合表5的规定 。
表5
玻璃的总厚度 透光度 , %
5≤δ〈11 ≥75
11≤δ〈17 ≥70
17≤δ≤24 ≥65
δ〉24 ≥60
5.6.2 B类防火玻璃的透光度和光学角位移
除用在驾驶室和观察室的防火玻璃的透光度和光学角位移符合GB 11946中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外 , 其他部位用防火玻璃的透光度应符合5.6.1的规定 。
5.7耐热性能
取3块试样进行试验 , 试验后3块试样的外观质量、光学性能均符合5.3条和5.6条的规定为合格 , 1块试样符合时为不合格 。
当2块试样符合时 , 再追加试验3块新试佯 , 3块均符合规定时为合格 。
5.8耐寒性能
取3块试样进行试验 , 试验后3块试样的外观质量、光学性能均符合5.3条和5.6条的规定为合格 , 1块试样符合时为不合格 。
当2块试样符合时 , 再追加试验3块新试样 , 3块均符合规定时为合格 。
5.9耐辐照性能
取3块试样进行试验 , 试验后3块试样均符合下述规定时为合格 , 1块符合时为不合格 。当2块试样符合时 , 再追加试验3块新试样 , 3块均符合规定则为合格 。
试验后试样均不可产生显著变色、气泡及浑浊现象 , 同时防火玻璃的透光度的相对减少率应不大于10% , 见下式: (a-b)/a×100%≤10%
式中:a----紫外线照射前的透光度;
b——紫外线照射后的透光度 。
5.10力学性能
5.10.1A类防火玻璃的抗冲击性能 。
取6块试样进行试验 , 5块或5块以上符合下述a、b规定的任一条件时为合格 , 3块或3块以下符合时为不合格 。
当4块试样符合时 , 再追加试验6块新试样 , 6块均符合时为合格 。
a.玻璃没有破坏 。
6.如果玻璃破坏 , 钢球不可穿透试样 。
5.10.2B类防火玻璃的抗冲压性能
此项性能仅对B类防火玻璃的外表面钢化玻璃进行检验 。
随机抽取在相同工艺条件下生产 , 相同尺寸和厚度的4块玻璃进行试验 , 每块玻璃试验后不破碎为合格 , 多于1块的玻璃破碎为不合格 。
当1块玻璃在试验中破坏时 , 再追加试验4块新试样 , 4块均不破碎为合格 。
检验方法
6.1尺寸及厚度的测量
尺寸用最小刻度为l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厚度用符合GB1216规定的千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测量玻璃四边中点 , 结果以四点平均值表示 , 数值精确到0.1 mm 。
6.2外观质量
在良好的自然光及散射光照条件下 , 在距玻璃的正面600mm处进行目视检查 。
6.3耐火性能
按GB 12513镶在构件上进行耐火试验 。
6.4弯曲度
将玻璃垂直立放 , 把钢板尺的直线边紧贴试样 , 用塞尺测定玻璃与钢板尺之间的最大缝隙 , 此值与边长之比的百分率即为该玻璃的弯曲度 。
6.5光学性能
按GJB503的第10章进行检验 , 也可采用等效的设备进行检验 。
6.6耐热性能
6.6.1采用尺寸为300mm×300mm的试样 。试验前 , 试祥应在常温下放置6h以上 , 检查外观质量并详细记录缺陷情况 。
6.6.2将试样放人恒温箱 , 并使箱内温度升至50℃ , 保持6h后取出 。
6.6.3将取出的试样 , 在常温下放置6h以上 , 检查其外观质量和透光度 。
6.7耐寒性能
6.7.1采用尺寸为300mm×300mm的试佯 。试验前 , 试样应在常温下放置6h以上 , 检查外观质量并详细记录缺陷情况 。
6.7.2将试样放入低温箱 , 并使箱内温度降至-20℃ , 保持6h后取出 。
6.7.3将取出的试样 , 在常温下放置6h以上 , 检查其外观质量和透光度 。
6.8耐辐照性能
按GB5137.3方法进行检验 。
6.9A类防火玻璃的抗冲击性能
6.9.1采用610mm×610mm的试佯 , 试验前在23±5℃的室内保持4h , 取出后立即进行试验 。
6.9.2将试样放在图1所示的框架上 , 当防火玻璃所用原片玻璃厚度不同时 , 应将薄的一面朝向冲击体 。
6.9.3采用质量为1040g±10g、表面光滑的钢球 , 放置在距离试样表面1000mm高度的位置 , 从静止的状态不加外力自由下落在试样中心点25mm以内 , 观察其破坏的状态 , 一块试样只能冲击一次 。
6.10B类防火玻璃的抗冲压性能
按GB 33885进行检验 。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 、外观质量和透光度 。
7.1.2 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 , 但耐辐照性能可根据产品用途由供需双方定是否检验 ,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 应进行型式检验 。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 , 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c. 正常生产时 , 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 , 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
d. 产品长期停产后 , 恢复生产时 。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
7.2 抽样方案
7.2.1 A类防火玻璃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变曲度按表6进行随机抽样 。
表 6 块
批量范围 抽样数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2~8 2 0 1
9~15 3 0 1
16~25 5 1 2
25~50 8 2 3
51~90 13 3 4
91~150 20 5 6
151~280 32 7 8
281~500 50 10 11
7.2.2 B类防火玻璃的抽样方案应符合GB 11946中7.2 条的规定 。
7.2.3 对产品所要求的其他技术性能 , 若用产品检验时 , 根据检测项目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 若用试样进行检验时 , 应采用与制品相同材料和工艺条件下制备的试样 。
7.3 判定规则
若A类防火玻璃产品的尺寸偏差、外观或弯曲度的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表7的不合格判定数 , 则认为该批产品尺雨偏差、外观质量或弯曲度不合格 。
若B类防火玻璃产品尺寸偏关差、外观质量或弯曲度的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GB 11946中7.2 条表11 中不合格判定数 , 则认为该批产品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或弯曲度不合格 。
防火玻璃的其他性能应符合相应条款规定 。否则 , 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
若上各项中 , 有一项不合格 , 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产品标志
每块产品的右下角必须有不易擦掉的标志、生产厂名或商标 。
8.1.2 包装标志
每个包装箱上应标明箱内包装产品的名称、规格、耐火等级、数量、收货单位、生产厂名、出厂日期 。并贴上(或写上)符合GB191 的“小心轻放、防潮、向上”的标志 。
8.2 包装
8.2.1 产品应用木箱或其他包装箱包装 , 玻璃应垂直立放在箱内 , 每块玻璃应用塑料布或纸包裹 , 玻璃与包装之间用不易引起玻璃划伤等外观缺陷的轻软材料填实 。
8.2.2 包装箱内应放有合格证和装箱单 , 装箱单上应表明产品种类、规格和装箱日期 。
8.3 运输
运输时 , 木箱不得平放或斜放 , 长度应与车辆方向相同 , 应有防雨措施 。
8.4 贮存
产品应垂直存放在干燥的室内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