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多久还可以起诉重婚 离婚多久可以起诉

司法实践中,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离婚事由,亦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对于这种初次起诉离婚的案件,人民法院本着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的原则,一般判决不准离婚 。
那么,什么时候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对于要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来说就显得尤其重要 。
大概是民法典颁布前后,网络上开始流传一种说法:以后要经过一年才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 。那么,这种说法的依据是什么?事情真的是这样吗?今天,律师就这个问题进行解答 。
首先,上面流传的这种“一年后才能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说法是错误的,是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规定的误解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道理在于:当事人在初次离婚诉讼被法院驳回后,夫妻双方又持续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长期分居亦致使夫妻感情没有挽回的机会,表明夫妻感情在前次诉讼之后并无改善,且夫妻一方再次提起诉讼,持续提起诉讼表明当事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意志坚决,应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另外,两次提起离婚诉讼,即近两三年内当事人致力于解除婚姻关系,从尊重婚姻自由,维护家庭及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等角度考虑,也应当准予离婚 。
所以说,《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实际上是规定了一种法院应当准予夫妻双方离婚的法定事由 。与《婚姻法》相比,这是《民法典》新增加的规定 。
其次,什么时候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
关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 。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对于这一条的理解有以下几点:
【离婚后多久还可以起诉重婚 离婚多久可以起诉】1、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可以适用六个月的期限来限制第二次起诉 。
第一,案件类型特定 。即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
第二,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
第三,第二次起诉的原告与第一次起诉的原告是相同的 。
第四,上一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原告又起诉的 。
2、通过对上面第1点的反向理解,我们就可以知道,在离婚案件中,什么时候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 。
假设甲乙是夫妻,第一次离婚诉讼中,甲作为原告,乙作为被告,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那么:
(1)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甲要在上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之后,才能作为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
(2)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上一次判决生效后,甲随时可以作为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受六个月的限制;
(3)上一次判决生效后,乙可以随时作为原告起诉离婚,不管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不受六个月的限制 。
以上就是本人对网络中流传的“民法典规定,一年后才可以第二次起诉离婚”这一说法的看法,希望对受这个问题困扰的人有所帮助 。欢迎读者在下方留言表达自己的看法,大家彼此交流,谢谢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