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计划将小区停车费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对此你怎么看?

根据物业管理修订草案规定2019年开始小区物业停车收费的情况要有调整啦 , 收取的停车费归业主所有啦 , 喜大普奔的好消息啊 , 可是这钱怎么以前不是我自己的吗?以前停车收费的钱也是业主所有的 , 只是物业公司都花光啦 , 理由就是多种多样!

沈阳计划将小区停车费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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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沈阳大多数小区都是封闭式管理 , 小区物业就是服务于业主 , 为小区业良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 比如小区卫生保洁、公共区域维护、小区治安管理、停车收费管理、电梯设备养护、垃圾清运、绿化美化等等 。物业费基本都花费在这里了 。

每一个小区通常都会出现拖欠物业费居民 , 有时候收费率不足80% , 停车费就变成补缺的费用了 。部分业主不肯缴纳物业费 , 自然不完全是为了贪图一个月几百块的小便宜 , 而是物业的服务不够透明 , 让部分业主感到“不值得” , 循环下去就是一笔钱了 。

还有什么钱是业主的呢?那就是广告公司的广告收入 , 沈阳的很多小区电梯、门口、公示牌都夹着小广告 , 这些钱也是业主所有的 。有些小区管理比较好 , 收支状况都详细公开发表了 , 有些小区物业公司就是y一堆烂账问题了!

很多人不满意物业公司 , 那么沈阳的朋友问能不能更换物业公司 , 能不能自主管理呢 , 这些需要通过业主大会同意和沈阳小区办同意 。这样才能换一个真正负责的物业管理公司 。

停车收费明确规定归业主所有 , 那么就要物业公开收支情况 , 透明、合理、及时的处理小区各种费用是最好的物业!

沈阳有些小区还没有几个地面停车泊位 , 全是地下车库车位 , 只能收起几十元管理费呢?您家小区地面停车费多钱?停车费劲吗?

其他网友观点

还事想多了 , 只能做梦去吧 , 以前还贵定过停车位不能超过四十 , 结果都没实施下去 , 这有把停车费都归业主所有 , 可能吧 , 物业也不是傻子 , 出力不讨好 , 不赚钱的事没人干 , 我认为收费合理 , 管理到位就行了 , 想吃白食 , 估计这好事你们还真遇不到 。

其他网友观点

小区里的公共收益部分是不是应该归业主所有?这个问题其实《物权法》规定得非常明确 。物权法明确规定 ,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 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也就是说 , 业主除对其购买的住宅享有所有权外 , 所有业主还对小区内的道路、外墙、电梯等公共设施享有所有权和管理权 。同时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 ,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 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这些年 , 关于小区停车费收益应该如何分配的问题已成热点 , 国内出现的业委会状告物业赢回公共收益的案例也不少 。现实中 , 很多小区均将公共设施委托给物业公司经营管理 , 业主并不直接参与 。这导致很多人忽视了这部分收益 , 甚至认为应该归物业公司使用 。很多物业将自己视为小区主人 , 管理混乱 , 收费不透明 , 服务质量低 , 态度蛮横 , 对业主发号施令 , 颐指气使 。在公共收益的管理、使用、分配上 , 拒绝接受监督 , 暗箱操作 , 将收益变成了自己的“私房钱” 。

今年以来 , 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规范 , 并将物权法中规定的业主权益进行明确 。比如今年4月就开始实行的《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 , 属全体业主共有 , 可以收取停车费 , 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 由业主大会决定使用方式和用途 , 应优先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设施设备建设维护 。7月1日起的施行《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8月1日起施行的《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 , 都规定了公共区域停车费等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

在大连地方法规里 , 目前针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 , 主要依据我国的《物业管理条例》 , 但是该条例对于应该如何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 , 如何处置、公示相关收益没有明确的规定 。《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在起草阶段 , 立法后将对公共区域经营行为收益如何分配做出更详细、更有操作性的规定 。

【沈阳计划将小区停车费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对此你怎么看?】另外 , 律师也提醒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关文件时 , 要特别注意对物业共用部分进行经营和收益分配的相关约定 , 加强维权意识以及对物业的监督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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