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言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
_原题是:对新业态、新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号准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言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题:对新业态、新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号准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言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
新华社采访人员赵文君、周圆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5日就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分组审议 。 与会人员指出 , 这份报告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都很强 , 对新业态、新领域当中不正当竞争的一些问题点得很准 , 让人耳目一新 。
【新华社|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言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今年9至10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 。 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报告日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
与会人员表示 , 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对互联网、电子商务、直播平台等新兴领域的监督 , 依法严厉查处利用新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 要针对新经济、新业态快速发展的现状 , 抓紧完善法律的配套制度 , 提高法律的精准度和可操作性 , 依法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氛围 。
“最近网上出现出租车行业协会告网约车垄断的问题 , 网民意见也很犀利 , 说到底是想反谁的垄断?”朱明春委员说, 过去传统出租车垄断的时候 , 日子很舒服 , 新业态对他们造成了很大的冲击 , 也动了这个行业的奶酪 , 但确实给一部分有需求的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 各有各的优势 。 要注意把创新业态模式和不正当竞争区别开来 , 要鼓励适度竞争 , 形成合理的市场结构 , 以便最好地保护企业的创新发展 , 最终也就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直播带货所带来的问题 , 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且加以解决 , 防止泛滥扩大、防止愈演愈烈 。 ”李巍委员说,有关部门要抓紧梳理研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配套制度 , 对直播带货当中的一些不法行为进行有效规制 , 明确认定的条件 , 细化处罚梯度 , 提升法律的精准度和可操作性 。 要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和协调 , 增强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相关法律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 市场监管、广电、商务等部门要不断去探索创新新情况下的监管方式 , 形成合力 , 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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