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支持! 今后你可以拒绝刷脸进小区


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支持! 今后你可以拒绝刷脸进小区
文章图片

经济观察网 采访人员 沈怡然 11月7日 , 一位来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教师对采访人员表示 , 学校曾在疫情期间大规模引入人脸识别门禁设备 , 安装在校门和教学楼门口 , 并要求高校教师进行人脸数据录入、出入刷脸 。 近期 , 该校在教学楼设备旁边另外放置了一个本子 , 规定不愿意刷脸的人可以纸笔登记进入 。
这一改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称《个人信息保护法》)首次对人脸识别作出的规范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对采访人员表示 , 法律要求 , 企事业单位收集和处理人脸信息必须要有合法依据 , 目的必须是服务公共安全 , 同时 , 还要提供替代措施 , 比如工作单位考勤 , 不能强制性要求员工进行人脸图像采集和比对 , 要对拒绝者提供身份证核对等一些替代措施 。 张新宝全程参与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工作 。
同时 , 采访人员从商汤科技、旷世科技处获悉 , 作为人脸和图像识别技术的新锐企业 , 两家公司正加紧对人脸识别产品进行安全升级和改造 , 包括待售的和过往售出的设备 。
更多细小的改变表明 ,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酝酿和施行 , 正在改变人们“习以为常”的一些行为 , 如刷脸打卡、刷脸支付、刷脸考勤 , 这也影响着人脸识别背后的产业 。 该法首次将人脸归为敏感个人信息 , 将人脸识别纳入监管范畴 , 为保护用户权益 , 对技术的提供方、使用方提出了一系列规范 。
拒绝刷脸将有法可依
《个人信息保护法》在国内首次将个人信息分类成敏感和非敏感个人信息 , 并将人脸归为敏感信息 。 张新宝表示 , 法律生效后 , 原则上数据处理者不能收集这些信息 。 如需处理需要经本人单独同意 , 而且只能用于特定目的 , 用完后不可用到别处或出现泄漏 , 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
张新宝表示 , 法律规定 , 若侵权情况严重 , 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 针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受害人人数众多 , 可向三大类机构进行起诉 , 包括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 , 这些机构再针对性地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 。
上述商汤科技和旷世科技两家公司属于技术提供方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及更多采用刷脸设备的高校、银行、机场 , 都属于技术的使用方 , 两者均为《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责任主体 , 如果被个人起诉 , 将共同面对监管和惩罚 。
一位商汤科技人员对采访人员表示 , 团队自今年上半年开始做安全合规工作 , 任务量非常大 , 团队高度重视 , 因为如果客户因隐私安全不合规而被起诉 , 公司也要共同面临相关索赔或者法律程序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