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智能化数字治理场景将成为政务服务的新形态( 二 )


另一方面 , 数字政府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战略支撑 , 将更加注重技术、人与社会之间的融合互动 , 促进数字政府建设向善发展 , 在推进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践行新发展理念、增进人民福祉、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创造更好的公共价值 。
技术、业务与数据加速融合 。 未来数字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是实现技术、业务与数据要素的深度融合 。 当前 , 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正进入深化探索、稳步推进的快速发展时期 , 而数据融合、数据共享、数据管理以及数据服务等方面仍存在交互性低、融合度弱的问题 , 由此产生的数据烟囱或数据孤岛现象也是阻滞跨领域数据共享难的现实因素 。
“十四五”时期 , 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将全面开通“跨省通办”“全网通办”等政务服务模式 , 充分释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能量 , 加速教育、医疗、文化、科技、住房、户籍以及交通等业务数据交互融合 , 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 技术、业务与数据之间互联互通 , 形成部门改革和服务创新的合力 , 加速实现跨部门、跨系统和跨行业间的数据共享 , 创造更具包容性和开放性的扁平管理模式 。
数字政府安全体系有序建立 。 国家总体安全观背景下网络安全和信息数据安全变得愈加重要 , 有序建立数字政府的安全体系意义重大 。
首先 , 全面构建数字政府数据安全法治框架体系 。 在既有的《网络安全法》基础上适时出台《数据安全法》 , 为我国数字政府建设中的数据安全提供法治保障和制度效能 。 地方政府尝试出台与数字政府建设相匹配的数据安全法规条例或准则 , 并适时探索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数据安全评估以及监管机制 , 加大对隐私数据和敏感数据的管控力度 。
其次 , 建立数据安全预警机制 。 在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共享过程中建立数据使用权限、预判、监管、响应和处置机制;同时 , 数字公民和数字素养对公民使用政务数据信息提出更高要求 , 需多层次、多领域树立数据安全的理念 。
最后 , 大幅提升数据资源安全的保护能力 。 加强数字政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 , 强化国家关键数据资源保护能力 , 增强数据溯源能力 。 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 , 也要加大对技术专利、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及个人隐私的保护力度 。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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