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超级公司放弃超国家权力,从放开差异化屏蔽外链开始( 二 )


因此来看 , 这次即时通信平台解除对网站链接的差异化屏蔽看似商业利益之争 , 本质上却是国家公权力与超级APP们的私权力的对阵 。
洛克菲勒曾经说 , 我不迎接竞争 , 我摧毁竞争者 。 现在 , 在互联网时代里 , 这里的竞争者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同等的商业对手 , 甚至对手盘里已经有社会组织和政府公权力 。
我们整个社会都在思考 , 超级互联公司们是否应该掌握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的自我立法、自我执法的权力?
网站的安全到底谁说了算?难道接受了超级公司的投资和服务的网站链接就是安全的 , 与之有竞争关系的公司的网站链接就是不安全的?这样的“安全”到底是用户的安全 , 还是国家的安全 , 或者是即时通信公司自身商业利益的安全?
如果一个网站在长期合法的运营 , 完全符合国有所有法律法规 , 但互联网超级公司却认定其“不安全” , 那么 , 是不是已经说明企业的权力已经超越了国家法律?
总之 , 数据安全不应该成为拒绝互联互通的借口 , 超级App不能也不应该拥有对应用内用户群体进行超出法律法规之外的自我立法自我执法的超国家权力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如果在法律上已经认定是合法的 , 任何企业或者APP都没有资格在其应用内认定为“非法” 。
垄断是毒药 , 只能带来短期的好处 , 最终一定会被社会所抛弃 。 任何企业 , 希望吃垄断红利都不可能持久 , 而且一旦搞封闭就可能万劫不复 , 导致自己核心能力越来越差 , 竞争力越来越弱 , 最终错过下一个风口、失去整个森林 。
迷途知返 , 顺应潮流 , 开放共赢 , 这才是数字经济时代继续繁荣昌盛的基础 。 其实 , 互联互通没有输家 , 也符合某些公司“科技向善”的理念 , 也是其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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