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四部门出台规定 APP收集个人信息不得越“底线”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讯(采访人员王轶辰)近日 , 国家网信办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 , 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 , 要求APP不得因为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 , 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 《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 。
【移动|四部门出台规定 APP收集个人信息不得越“底线”】《规定》指出 , APP包括移动智能终端预置、下载安装的应用软件 , 基于应用软件开放平台接口开发的、用户无须安装即可使用的小程序 。 《规定》还明确 , 必要个人信息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服务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个人信息 。
《规定》明确 , 地图导航类的基本功能服务为“定位和导航” , 必要个人信息为位置信息、出发地、到达地 。 即时通信类的基本功能服务为“提供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网络即时通信服务” , 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账号、即时通信联系人账号列表 。 网络社区类的基本功能服务为“博客、论坛、社区等话题讨论、信息分享和关注互动” , 必要个人信息为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 。 网上购物类的基本功能服务为“购买商品” , 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收货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渠道等支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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