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综合|315系列报道:直播带货“助力”家电产品虚假宣传

本文来自家电网
去年12月份 , 刚获得TriPollar初普美容仪中国总代理权的南京美洲豹电子商务公司 , 因被指该品牌涉嫌虚假宣传“FDA认证”一事而陷入舆论风波 , 一度导致为其在双十一带货的主播李佳琦遭遇“打假” , 部分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 。

新浪科技综合|315系列报道:直播带货“助力”家电产品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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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 FDA中文全称是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 , 英文全称“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美国生产或进口的食品、化妆品、药物、生物制剂、医疗设备和放射产品的安全 。
【新浪科技综合|315系列报道:直播带货“助力”家电产品虚假宣传】在舆论发酵后 , 12月23日 , TriPollar代理商初普美容仪公司向李佳琦道歉 , 称“我们接收以色列厂家的文件中涉及到了其多款产品在美国FDA获得批准 , 且相同技术已应用到最新款的产品中 , 由于翻译的问题 , 我们简略地描述为’FDA技术认证’ 。 ”TriPollar代理商初普美容仪公司称此事定性为翻译失误造成 。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 今年2月 , TriPollar初普又被爆出旗下热销产品TriPollar初普Stop EYE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因检测使用温度能升至74.1℃ , 容易导致用户发生烫伤情况 , 网红美容仪致烫伤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 也引发了网友对家用美容仪安全性的高度关注和使用时烫伤爆料 。 目前 , 该产品已被京东下架 。
虚假宣传泛滥
近两年来 , 关于产品虚假宣传的指控并不罕见 。 然而 , 新《广告法》作为一部已经生效的法律 , 必将对违法行为降下法律之锤 。 其中最典型的案例 , 就是可以上榜“年度公关大事件”榜单的苏泊尔虚假宣传案 。
2018年 , 苏泊尔在电视上投放了苏泊尔全静音破壁机JP96L-1300和JP98LV-1300的广告 。 广告展现了两款破壁机与另一款型号为JP01-1500运行的画面 , 其中在展示JP01-1500破壁机时 , 这款破壁机运行声音巨大 , 同时还混入了冲击钻的声音 , 而在展示全静音破壁机时 , 在打碎巴旦木仁和核桃仁时 , 却没有发出声音 。
有媒体报道称 , 苏泊尔家电所谓的“静音”是指破壁机在最低档位搅拌纯牛奶时的噪音小于60分贝 , 而在广告中 , 苏泊尔隐藏了该条件 , 有误导消费者误认为在任何情况下这两款破壁机都是“静音”状态的嫌疑 。
这则广告引起了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管局的关注 , 认定苏泊尔的广告违反《广告法》 , 苏泊尔发布的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 构成虚假广告 , 并作出348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实际上 , 苏泊尔并非第一家被处罚的企业 , 2019年轰动家电行业的格力举报奥克斯能耗虚标事件在去年获得最终结果 , 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一案 , 作出“责令整改”和“处罚款1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书显示 , 对奥克斯KFR-35GW/ZC+2型号的空调进行检测发现 , 其能效比3.21W/W , 能效等级3级 , 与其能效标识上的信息不符 , 夸大了节能性能 , 认定存在虚假宣传 。
而在此前 , 奥克斯因产品能效虚标已多次遭到官方处罚 。 2019年12月 , 奥克斯电磁灶产品CE2002D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被曝能效等级不合格;2019年3月 , 沙特官方通讯社披露奥克斯空调因能耗问题被沙特政府列入“黑名单” 。
直播带货“助力”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在《广告法》的监管之下依然没有止息 , 而在野蛮生长的“直播带货”的助力下 , 虚假宣传拥有了一片肥沃的生长土壤 。
去年 , 一时风光无量的快手头部主播被指控售卖的燕窝实际上是糖水 。 经过检测后发现 , 其直播间销售的燕窝存在夸大宣传问题 , 产品的燕窝成分不足2克 。 随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反不当竞争法》等规定 , 拟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 同时 , 快手平台也对辛巴的账号给出了封号60天的处罚 。
而前文所提到的TriPollar代理商初普美容仪公司虚假宣传事件同样起于“直播带货” 。 2020年7月 ,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6·18”消费者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 , “6·18”促销活动期间共收集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超过11万条 。 其中包含了产品质量货不对板等虚假宣传问题 。
业内人士认为 , 直播带货的监管难度相较于传统营销模式更大 , 一方面“直播带货”主播的营销行为主要是通过口语传播 , 技术监测系统对“直播带货”的监管效率偏低 。 另一方面 , “直播带货”主播口播具有很强的随意性 , 容易造成普遍违法的情况 。
业内人士表示 , 使用《广告法》对“直播带货”行为进行监管具备一定的难度 , 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民法典》等对交易进行监管的法律 , 为消费者提供更为充分的保障和救济 。
事实上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辛巴作出的行政处罚 , 依据来源于《反不正当竞争法》 。
虚假宣传行为无疑是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然而大多数消费者没有专业知识 , 很难发现企业的造假行为 , 而且维权成本也高 , 维权困难 , 因此应尽早完善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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