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直播带货最终要回归商品交易本质

_原题是:直播带货最终要回归商品交易本质

新京报|直播带货最终要回归商品交易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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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 ,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朱剑桥接受新京报采访人员专访 。 新京报采访人员 李凯祥 摄</span><span class="img_descr">
近两年 , “直播带货”以势不可挡的趋势成为新型消费模式 , 也逐渐暴露出不少问题 。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朱剑桥指出 , 针对直播带货中售卖三无产品、售后维权难等问题 , 参与销售的主体多元、责任不清晰是造成乱象的主要原因 , 要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 , 出台一些规章指导意见 , 甚至一些行业自律性的规范 , 给消费者、主播、平台等主体明确的指引 , 促进这一业态良性发展 。
朱剑桥认为 , 从目前看 , 直播带货还是有生命力的 , 它虽然会带来一些挑战和问题 , 但经过一系列的规范之后 , 能更加良性发展 , 总体上会朝着一个让消费者更有获得感、更便利、更安全的方向发展 , 整个消费生活会越来越丰富有趣 。
“无论什么样的业态、模式或者营销方式 , 手段变来变去 , 无非就是怎样更好地实现商品和消费者之间的对接 。 直播带货最终还是要回归商品交易的本质 。 ”朱剑桥说 。
直播带货弥补传统电商营销方式上的不足
新京报:如何看待直播带货这一新业态?
朱剑桥:直播带货作为一个新的营销方式 , 是随着技术发展带来的新生事物 , 也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 。 直播带货最吸引人的是互动性、参与性 , 它弥补了传统线下销售和电商在营销方式上的不足 , 主播通过自己的体验和感受来给消费者进行解读 , 实现人、货、场三要素的优化配置 , 满足了消费者在传统消费方式过程中得不到的体验和收获 。
直播带货里的网红和明星 , 是这个领域标志性的营销方式 , 利用名人效应把流量转换为购买力 , 对于增加消费者对商品信息真实全面的了解是有帮助的 , 也节省了时间成本 。
新京报:为什么2020年直播带货更为火爆?
朱剑桥: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 , 当传统电商和社交电商的红利到了瓶颈期 , 资本、平台、商家就把目光投向新的销售模式 。
2020年的疫情是个催化剂 , 线下消费被限制 , 一些地方农产品滞销 , 传统渠道被阻断之后 , 直播变成了实现商品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 , 这也是直播电商在去年为社会做的特殊贡献 。
直播带货最大痛点是售后服务难保障
新京报:直播带货存在哪些问题?
朱剑桥:中消协在去年4月份发布了2020年1月至3月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调查 , 总体而言 , 消费者对直播购物各个环节的满意度都未达到80分 , 对于虚假宣传和商品来源的担心情况相对突出 。
新京报:怎么看待直播带货中刷单、刷流量?
朱剑桥:直播带货刷单、刷流量是一种比较恶劣的行为 。 直播电商模式的生命力就在于给消费者提供更直观全面的信息 , 现在最重要的这些数据几乎都是假的 , 严重误导了消费者的选择 , 同时对商家也是一种伤害 。
《电商法》里边规定 , 刷单炒信、虚假评价都是违法行为 , 同时引人误解也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新京报:平台应该怎样阻止刷单?
朱剑桥:不确定平台能不能通过技术手段规避 , 但是平台至少要做这样的努力 , 要负起自律的责任 , 这也是维持直播带货业态良性成长的必要手段 。
新京报:从监管角度来说 , 怎么应对直播带货刷单?
朱剑桥:肯定需要借助技术手段 , 不太容易主动发现 , 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刷单了 。 还是鼓励大家多举报 , 同时借助一些技术手段去主动发现 , 实现监管 。
新京报:直播带货最大的痛点在什么方面?
朱剑桥:主要是售后服务难保障 。 直播带货参与销售的主体多元 , 责任不清晰 , 维权的时候不知道该找谁 , 这是造成消费者维权难的根本原因 。 消费者看着主播才买的 , 结果主播可能说 , 你是和淘宝、京东发生的交易 , 跟我无关 。 找旗舰店的销售者 , 他可能会说你是通过直播间引流来的 , 找平台 , 他可能又说我只是提供场地 , 你要先找主播 。
规范直播带货 法律条款需进一步细化
新京报:对于消费者来说 , 很难分清背后的主体责任 , 很多时候都还是认主播 。 怎么解决主体多元责任不清的问题?
朱剑桥: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是有的 , 只不过现在新的方式出来了 , 主体多了 , 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细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 把这些主体的责任对号入座明确下来 。 明确什么情况下主播承担代言人、销售者或者经营者的责任;短视频平台是不是应该承担电商法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 。 责任主体明确下来了 , 消费者就知道该找谁了 。
这样就可以让消费者在参与到直播间、完成购物行为的时候 , 能明确对应的主播是什么角色 , 在后续维权时 , 就知道采用什么方式去找谁维权 。 这些现在相关监管部门正在积极完善 。
新京报:现在哪些部门可以做出这些规范?
朱剑桥: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文旅部门、广电部门等 。 另外一些行业组织也可以从自律角度上进行引导 , 像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广告协会等 , 虽然不具有强制力 , 但有一些指引性 。
新京报:有没有必要制定垂直领域的法规?
朱剑桥:从法律的角度上说 , 规范直播带货的法律条款并不空白 。 直播带货反映出来的问题 , 涉及电商经营模式各主体的责任问题 , 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 广告宣传行为规范问题 , 产品质量问题 , 都有相应的法律能覆盖 。 主要在法律适用性、针对性上 , 需要在规章和规范层面进行细化 。
新京报:中消协曾点名批评过一些明星带货主播 , 后续效果如何?
朱剑桥:他们第一接受监督 , 第二请求指导 , 第三也反映他们的困惑 , 对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困扰 。 同时也都表达了很积极的愿望 , 想参与到我们对消费者的引导和对法律和消费知识的传播上来 , 也希望消费环境会更好 , 希望直播营销的这种业态会发展得越来越快 。
我总体感觉这些从业者还是想做好 , 但面对新的业态 , 他们对相关规定、对自己角色的理解以及应承担的责任 , 可能还不是很清晰 。
直播带货经过规范后能更加良性发展
新京报:消费者怎么避开直播间套路 , 怎么维权?
朱剑桥:消费者要理性购物 , 下单之前要确认商品的保障信息 , 不要贪便宜 。
后续维权都有法定途径 , 先去找经营者或者主播进行沟通 , 这是最简便也是最好解决问题的 。 如果协商不了 , 还可以通过消协、时政热线来反映 , 也可以找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 数额比较大的话 , 还可以起诉 。 现在的年轻消费者也有很多自维权的方式 , 通过舆论、微博等 , 各种花式维权 。 我们建议维权还是要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 , 理性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
新京报:职业打假人在维权中的行为是否可取?如何看待?
朱剑桥:在消协眼里 , 只有消费者和非消费者 , 不论是职业打假人还是什么别的角色 , 只要是正当消费者 , 权利受到侵害 , 我们就会维护 。
净化消费环境 , 需要社会公治 , 没有哪一家可以包揽全部 。 管理涉及的方面太多了 , 需要参与治理的主体非常多 , 只有大家都积极发挥出作用 , 整个大环境才能够向好 。 光靠司法、行政监管部门、消协 , 是兜不住的 。 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 去行使监督权利 , 维护自身的权益 , 真正起到净化市场效果 , 我觉得都是需要的 。
新京报:直播带货业态未来的走向是什么?
朱剑桥:从目前看 , 直播带货还是有生命力的 。 它虽会带来一些挑战和问题 , 但经过一系列的规范之后 , 能更加良性发展 , 总体上会朝着一个让消费者更有获得感、更便利、更安全的方向发展 , 整个消费生活会越来越丰富有趣 。
无论什么样的业态、模式或者营销方式 , 手段变来变去 , 无非就是怎么样更好地实现商品和消费者之间的对接 , 直播带货最终还是要回归商品交易的本质 , 也许5G时代来临、人工智能技术更进步、物联网更发达 , 能够使人、货、场的配置更有效、更安全 , 给消费者更好的体验方式 , 会让直播带货更完善、或者会取代直播带货 , 我觉得都有可能 。
【新京报|直播带货最终要回归商品交易本质】新京报采访人员 赵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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