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死囚为何都选择在秋后问斩?古代砍头文化( 三 )


古代死囚被斩首的全过程
将凌迟真正广泛使用的 , 是以酷刑著称于史的明代 。开国皇帝朱元璋(明太祖)治国用重典峻刑 , 犯大逆、恶逆、不道、采生折割等共计13种罪 , 要判处凌迟 。其中的“采生折割” , 类似现代活摘人体器官 。
凌迟在明律中属于“非常之法” , 常规死罪只有绞、斩二种 , 但滥用凌迟现象明显 。同样是凌迟 , 刑有轻重之分 , 直接表现于刀数上 , 民愤越大 , 危害程度越高 , 受刑刀数越多 。最少割8刀 , 并以8为基数 , 翻倍增加:24刀、36刀、72刀……最多3600刀 。
明熹宗天启二年进士郑鄤 , 被阉党诬以“杖母不孝”、“奸妹”等忤逆不道之罪 , 遭凌迟冤死 , 被割了3600刀 。实际刀数也存在随意判定的现象 , 如犯谋反罪的大太监刘瑾 , 被判割3357刀 。
古代行刑为何多在闹市?
秦朝处决死囚 “枭首示众” 唐代“凡决大辟罪皆于市”
死刑是极刑 , 其目的是震慑 , 维护社会秩序 。在这种理念下 , 古代处决死囚都是公开的 , 而且在人多的地方行刑 , 允许群众围观 , “围观”就是看杀人 , 这无异于现代电视的“现场直播” 。
古代处决犯人 , 一般选在街头、闹市区 。《唐六典·刑部》中规定 , “凡决大辟罪皆于市” 。北京有条歇后语 , 叫“鹤年堂讨刀伤药——死到临头” , 就是因为鹤年堂药店在清代京城有名的刑场菜市口附近 。
汉律中规定的枭首、腰斩、弃市三种死罪 , 也都要选择在清朝菜市口这样的地方执行 。枭首 , 即砍头 , 头砍下来后要悬挂在木杆上头“公示” , 这是秦朝处决死囚的常用手段 , 即所谓“枭首示众” , 后来也有将头颅悬挂于城门楼上的 。至于“弃市”之刑名 , 则直接因为行刑地点位于“市” , 犯人在街市上处死后 , 不准收尸 , 原地“晒尸”一定时间 , 供公众观看 。
古代死囚被斩首的全过程
三国时蜀国都乡侯刘琰便被处以“弃市”之刑 。而其遭此极刑 , 竟然是因为他吃醋 , 怀疑老婆胡氏与后主刘禅有染 。胡氏很漂亮 , 进宫给太后拜年一个月后才回家 。刘琰“家暴”一通胡氏后还休了她 , 结果被胡氏告到朝廷 , 遭到极刑 。
“晒尸”时间一般是三天 , 高湛当皇帝时(北齐武成帝) , 于河清三年(公元564年)完成的《齐律》中规定 , 犯人被处死后要“陈尸三日 , 无市者列于乡亭显处” , 意思是 , 如果行刑地不在街市上 , 要将尸体陈列在乡间公共场所显眼的地方 。
古代为何要“秋后问斩” “午时三刻”行刑?
唐代“日未后乃行刑”明代“断屠月” “禁杀日” 行刑“杖八十”
古代对行刑的月、日、时很有讲究 。除“决不待时”的重刑死囚外 , 绝大多数朝代行刑都有固定的时间 。《唐六典·刑部》中曾明文规定 , “每岁立春后至秋分 , 不得决死刑 。”
一般来说 , 古代多选择在秋分以后、立春以前处决死囚 , 即所谓“秋后问斩” 。这是为了顺应天时 , 合秋冬肃杀之气 。在固定月份之外 , 如果非要处决犯人 , 也要避开正月、五月、九月 , 因为这三个月份是“断屠月” 。
在可以行刑的月份 , 也不是哪一天都可以杀人 , 1、8、14、15、18、23、24、28、29、30这十天叫“十直日” , 属于“禁杀日” , 是绝对不能行刑的 , 即使是“决不待时”的死囚 , 也不能在这月、这日行刑 。另外 , 24个节气日、国庆节、皇帝生日等重要日子也不能“杀人” 。
如果不按法定时间行刑 , 责任人要被严惩 。《明律·刑律·断狱》“死囚复奏待报”条规定:“若立春以后、秋分以前决死刑者 , 杖八十;其犯十恶之罪应死 , 及强盗者 , 虽决不待时 , 若于禁刑日而决者 , 笞四十”;唐宋也是“杖八十” 。
古代死囚被斩首的全过程
行刑时间一般都选在白天 , 即便是夜间 , 也要等到天亮以后再动手 。唐宋多在下午日昳之后行刑 , 即《唐六朝·刑部》中“日未后乃行刑”一说 。日昳之时是古代12时辰中的未时 , 对应现代24时制为13时至15时 , “未后”在冬天来讲 , 太阳开始落山已近黄昏 。选择这个时辰应是替死者考虑 , 方便死刑犯“托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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