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路运动的背后原因 铁路公司炒股造成巨额亏空( 五 )


但政府毕竟也有自己的“人格”,有自己的利益追求,再弱势的政府也不可能完全受人摆布 。在川路公司违规炒股的亏损问题上,坚决反对由财政去买单的,不仅是盛宣怀,而是几乎整个中央领导集体 。无论从情理法任何一个角度,如果屈服于川路公司的要挟,后果更是不可想象 。
后世人说现成话,其实,如果当时的国家机器还能做到令行禁止,特别是四川的主要官员们真正为大局考虑的话,则宣告川路国有的同时,就应该及时宣告中央禁止向农民继续收取“租股”的文件 。如此一来,民心绝难被裹挟;川路公司补偿的经济问题,也绝不会蔓延演变为一个挑战政权的政治事件 。
监管缺失致全民贪腐
问:清末国营民办贪腐成风背后,是怎样的监管缺位?
答:甲午战争时,日本间谍宗方小太郎在给天皇的战略报告中,明确说中国的问题并非只是官场腐败,而是全民腐败,作为国家一分子的国民,心灵都腐烂了 。这对中国人是十分振聋发聩的 。
这种全民腐败,生动地体现在各种体制的企业之中,国营企业如此,官督商办也如此,完全商办的民营公司也难以例外 。
而更为惊人的是,在法制化严重滞后和全民范围的信用缺失下,政府监管下的国有企业还可能在政敌们的制衡下有所约束,所谓的民营企业则完全脱离了监管,处在弱肉强食的丛林生态 。尤其当政府为了某种意识形态上的顾忌,担心正常的政府干预也会被扣上压制和打击的大帽子,民营企业或所谓的私有化其实就成为恶棍们纵横捭阖的战场,成为远比国家资本主义更坏的和更无序的权贵资本主义 。
法制化的前提是法制精神,公司化的前提是契约精神,但在政治腐败、全民寻租的条件下,大清国的法制成为权力的遮羞布,各种公司都成为厚黑的游乐场 。保路运动看似围绕“姓公”(国有)还是“姓私”(商办),实质上却是个各种利益集团的不择手段的“超限战”般博弈 。法制精神、契约精神乃至最为基本的Fair play精神,早已荡然无存——实际上是从来也没产生过 。
那些弄潮儿,如盛宣怀、徐润、胡雪岩、郑观应、唐廷枢、张謇等,个个练就一身绝技:无论哪种所有制的企业中,他们总是能够为自己捞饱捞足 。官办企业吃公家、洋行买办坑老外、官督商办企业中官商互掐、纯商办企业中股东们死磕……
在这样的环境下,不是监管有多糟糕的问题,而是根本没有监管、也无法监管 。从我个人对中国近代150年改革史的粗略研究看,全民的信用重建、契约精神与法制精神的树立,都是更为根本的基础工程,也需要更为漫长艰难的建设过程 。这些不解决,和尚就一定是歪嘴的,任何经书就一定会被唱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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