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真实的沐王府:沐英及其后人镇守云南

自元至正二十二年正式出宦,至明洪武二十五年身赴黄泉为止,享年四十八岁的沐英前后在仕途奋击达三十年之久 。在此期间,他不负朱元璋、马氏等所望 。“以一举而开闽关,大业辟矣;再奋而运斗枢,大政立矣;三厉而西略,自西徂南,大统一矣”⑴,尔后留镇云南,又再创佳绩 。从所阅史书的记载来看,沐英一生从来不曾犯有过错,这其中虽然很可能有沐英生前功勋卓越、权位赫赫以致史家讳言其过的因素在内,但这一现象又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沐英之功及其影响确实非同凡响 。
一、沐英生前功绩概论
沐英正式受命踏入仕途后,出生入死,四出征战,为明王朝的建立、统一大业的完成立下了汗马功劳、如沐英在洪武十年四月至十四年九月间的几次西征和北伐活动,就有效地维护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保卫了沿边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有利于边疆地区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 。
在统一云南的过程中,经过一连串的军事行动和设官立卫等活动,沐英与傅友德、蓝玉等所部明朝征滇官兵不仅出色地完成了统一云南的使命,基本建立起了明朝政府在云南的军事与行政控制体系,而且有效地维护了明朝中央政府对滇统一行动的初期成果,为随后的一系列维护国家统一、稳定社会秩序的平乱活动拉开了序幕,为日后以沐氏家族为代表的明朝云南地方守臣加强对云南的管理、开发和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期间,在军事行动方面,沐英军功卓著;在设官立卫等方面,征滇将帅们虽然多系奉命行事⑵,但其时身为征南右副将军的沐英不乏筹划、部署和指挥之功 。另外,史载:当沐英和蓝玉一起率师于洪武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进抵金马山时,当地饱受故元欺压的父老乡亲纷纷“焚香迎拜”,既反映了当时云南广大人民群众渴望国家统一的强烈愿望,又说明沐英等的统一行动代表了云南百姓的利益;后来沐英和蓝玉一道“整师入(昆明)城,戒戢军士,秋毫无犯”,当地“吏民大悦”⑶表明沐英等所部严明之师受到了当地人民的热诚欢迎 。
奉诏镇守云南期间,沐英继续设法平息云南及周边地区的各种变乱、加强军事布防和健全军事管理体系,为稳定云南社会秩序、改善人民的生产和生存环境、进一步开发和建设云南、稳固祖国的西南边陲、维护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整体利益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如沐英在经过与思伦法的几番较量之后,终于使思伦法诚心内附,终身不复反,一方之土地和人民因此得以安宁 。史载:沐英大败思伦法后,在还师昆明途中,“所过城邑,百姓争持牛酒出郊迎劳,(沐)英慰谕而遣之”⑷、“所过城邑,(百姓)争持牛酒郊劳,威名纷纭‘蛮夷’中”⑸,不仅说明其时沐英在云南人心目中地位突出、威望崇高,而且表明沐英的平叛行动符合痛恨战争肇事者、热爱和平与统一的云南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 。沐英在与缅甸、泰国的接触中,通过对缅甸战争,扩大了新生的明王朝在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增进了明朝政府与泰国的友谊 。在此期间,沐英采取的一系列恢复和发展云南社会经济的政策措施,在客观上为恢复和发展云南的社会经济、缓和云南的社会矛盾、维护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安定和团结、加速民族融合的步伐,发挥了积极作用 。如沐英通过推广军屯、移民垦殖和招民垦种之法,开垦了大量土地,虽然史书有关沐英在镇守云南期间主持开垦的土地数量的记载很不一致,如《今献备遗》载“辟田至三十余万亩”⑹,《皇明文衡》载“垦田至五十七万亩”⑺,《明名臣琬琰录》载“分军垦田九十七万亩”(此数不包括民屯土田数)⑻、《皇明书》载“垦田百万亩”⑼,《三家世典》、《国朝献征录》、《明名臣言行录》载其垦田一百零一万二千亩⑽,《滇粹》载其“垦田九百万余亩”⑾,但其数量之多则勿庸置疑 。他的这一举措,不仅在未增加云南百姓负担的前提下基本上解决了明朝驻滇官兵的给养及其转输等问题,大大地促进了云南社会经济的开发和建设,有利于滇中激烈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缓和,而且大批来自内地经济、文化等较为发达地区的居民自此以后世代居留滇中,为增进内地与边疆地区的经济与文化交流、促进民族融合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同样,沐英发展云南文化教育事业的政策措施,客观上也为传播中国文明传统、提高滇民的整体文化素质、改变云南文化和习俗的落后面貌、促进民族融合等做出了贡献 。此外,位尊权重的沐英优礼文人墨客,特别是他屈尊向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儒生请教并且能够真正按其所言行事等,也为后人尊重知识和人才起了表率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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