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秦“效果卓越”的反腐 三公争抢富商做属官( 二 )

所谓断章取义,则是论述者刻意剪裁史实,以迎合自己的先入之见 。
比如“对皇族严惩不贷”,实则因为苻坚系政变夺权,对同属皇族、且和前代帝王血缘更近的“五公”(封为公爵的苻柳等五人),以及和自己系同父异母甚至同父同母兄弟,却因为避嫌在自己登上宝座后被排斥(如同母弟苻双)甚至处死(如帮助他成功夺位的异母兄苻法,其子苻阳封公爵后对苻坚一直怀恨在心)的一干人等猜忌、防范,惟恐这些人对自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政治权谋;襄阳之役中对苻丕正颜厉色,则一方面系鼓励士气的“偏方”,苻丕真攻不下来也未必就砍头(苻坚用法宽纵,很多一再谋反的人都捡了几次性命,何况苻丕),另一方面,进攻襄阳乃至南征东晋,是苻坚自己的战略意图,斥责苻丕与其说为了严肃军纪,毋宁说是对儿子贯彻父亲战略意图不力的一种迁怒 。
最夸张的史实裁剪,则是对“司隶校尉董牧皇畿,吏责甚重”的解读 。而这段解读恰恰是全局性的、纲领性的 。
事实上这段记载中的叙述,发生于公元371年(前秦建元十五年,东晋简文帝司马昱咸安元年),当时兼任司隶校尉的王猛推荐名将邓羌继任自己的司隶校尉职务,苻坚对此表示拒绝,要求王猛继续兼任 。王猛之所以推荐邓羌,是因为一年前的前秦-前燕潞川战役中,自己有言在先答应邓羌请求,而之所以答应,则是因为邓羌在本军战事不利的背景下,以“不答应要求就不出兵”的“难看吃相”相要挟 。这位邓羌还曾为包庇郡将,险些和王猛火并,王猛为迁就这位举足轻重的战将,也便顺水推舟,徇私枉法了一番 。很显然,在名臣王猛和名将邓羌这二位名人心目中,“权力寻租”没什么了不起,关键是方式、方法和时机,而关乎吏治、廉政体统的监察主官——司隶校尉,也同样可以是这种“权力寻租”的筹码 。苻坚之所以说出那番冠冕堂皇的话,更多出于对王猛、邓羌不顾战局私相授受的不满,而非真的认为监察官员“吏责甚重”,不适合让邓羌这样的军事将领出任,更非对反腐倡廉有清醒认识,否则就无法解释,这位军事将领何以在此前就出任过同样是理论上“吏责甚重”监察官员的御史中丞,此后王猛、邓羌这两位把反腐倡廉当儿戏的文臣武将,前者继续仕途坦荡,后者也照样加官进爵了 。
整个十六国时期,中国版图内的大小国家,凡原汉族体系的,多不免因袭腐朽颟顸的九品中正制;凡原属“五胡”且汉化较浅的,则大抵难脱匈奴、鲜卑等少数民族部族酋长制的遗俗 。而类似后赵、前秦、北魏等由“五胡”酋豪建立,却在成长过程中受汉化影响较深的国家,则几乎无一例外地演变成九品中正 部族酋长制的混合政体,一百年后条件更好、对汉化理解更深的北魏孝文帝元宏,在这方面尚且不能免俗,仍是“马背政权”的前秦,又如何可能在廉政制度建设方面做得更好?
十六国时期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官员“工资制度”不健全,“百官无俸”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官员的任用势必优先选择名门望族,而地方官、诸侯竞相征辟富商做属官也就顺理成章——至少这些人无需支付工资 。作为中央政权,由于幅员有限,财政收入不敷,普及“官员工资制”则多半会财政破产,不发工资则要么继续“任人唯豪富”,要么穷兵黩武鼓励战场掠夺,不论走哪条途径,都只能助长贪腐,而非相反 。
史书记载,公元385年(前秦建元廿一年,东晋太元十年)阴历大年初一,苻坚举行迎新宴会,大臣们因为家境贫寒,妻儿很久未尝过肉味,纷纷把宴会上的肉块含在嘴里带回家,吐出来让妻儿们解馋 。此时是淝水之战前秦溃败后的一年多之后,前秦都城长安被鲜卑叛军包围,朝中文武大臣既得不到氏族、家族和封地的接济,又无法从战争掠夺中攫取财富,即便如此,他们仍不忘在公家宴会上“揩油”,“贪腐”一些“公家肉”带回去“损公肥私” 。
由此可见,在十六国这种四分五裂、中枢财政和官员待遇机制不健全,士族、氏族门户选拔制度根深蒂固的大环境下,所谓“局部地区反腐倡廉”的世外桃源,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梦幻世界,道理很简单,不富不贵,不贪腐不掠夺,这些文武大臣靠什么养活自己和妻儿老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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