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公司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月18日 , 音乐电视发布公告 , 音乐电视信息技术(北京)株式会社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 , 得知公司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同日 , 音乐电视公司收到控股公司股东发出的收购通知书 , 要求公司收购该基金所有的音乐电视云所有权 。

公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音乐电视信息技术(北京)株式会社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目前上市公司资金非常紧张 , 至今非上市系统债务处理组未以现金方式偿还上市公司现有债务 , 上市公司短期内无法获得现金支持 , 资金不足导致上市公司经营困境无法有效解除 。

公司因资金不足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 有违反合同的风险 。

公司目前面临的资金困境和历史债务压力已经对上市公司业务、资本市场信誉、品牌建立和恢复形成了巨大障碍 , 公司在职管理层将继续督促非上市相关公司推进债务解决 。到目前为止 , 还没有形成有效的解决 。

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或“公司”)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 , 获悉公司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 , 公司因(2018)京0105执13288号、(2018)京0105执13290号、(2018)京0105执13714号、(2018)京0105执13712号、(2018)京0105执13713号、(2018)京01执445号案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上述(2018)京0105执13288号、(2018)京0105执13290号、(2018)京0105执13714号、(2018)京0105执13712号、(2018)京0105执13713号案件情况均为公司未按期向原告支付市场推广费 , 上述案件推广费共计400万元人民币 。

上述(2018)京01执445号案件情况为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软件服务费本金 1,370,043.5 元及违约金2,000,000 元(本案仲裁费53,052.28 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

二、其他情况

公司董事会继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 ,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营指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公开 ,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在此公告 。

音乐电视信息技术(北京)株式会社

董事会

【乐视网:公司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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