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产是谁?春秋战国子产的治国思想方略介绍( 二 )


其实,子产相郑反映了子产作为一个政治家思想家出众的政治智慧,他作为一个国家的的执政人物,表现出了选贤任能,知人善任的智慧,以及勤政爱民,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政治当中去的民主思想 。
子产铸刑书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度的时期,社会也发生许多巨大变化 。子产,又名公孙侨,字子美,他是郑国贵族 。公元前543年以后,子产在郑国执政期间,顺应历史潮流,推行了一系列政治、经济、法律的改革措施 。在政治经济等重大改革之后,子产又在郑国实行了一个重大改革那就是铸刑书,颁布法律 。
刑书就是法律条文,铸刑书就是把法律条文铸造在金属器具,比如鼎上面 。情况和罗马铜表法相似,虽然子产不是第一个制定刑书的,在夏商周时就有了 。虽然具体内容尚不可考证,但根据左传等史料的记载可以知道,子产颁布的法律条文有损当时王室贵族的利益,但是基本符合人民的利益,符合历史发展的需要 。
子产铸刑书冲破了贵族阶层滥用私刑的传统,使得国家法律有了一个较为统一的标准 。另外子产的立法思想相对比较折中,介于礼和法之间,他还将德、刑、法统一起来看待,认为刑法也是礼的一部分 。子产在执法过程中主张宽严相济,将宽厚的政策和严厉的政策相互结合起来使用 。
子产还主张在执法过程中,量刑要有依据,要根据法律条文行事,但又不能仅仅拘泥于此,要灵活运用 。
郑国在经历子产的政治经济和刑法等重大改革后,百姓生活比较安定富足,郑国也在这二十多年中没有大的兵祸战乱,可以说子产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同时也给别的国家做出一定的示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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