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旨与“钦此” 清代的谕旨中是否无处不钦此( 二 )


台北故宫博物馆2005年举办过“知道了:朱批奏折展”,出版过一本同名小书,其中收录了一件宣统帝逊位后内务府官员的任命文件:
特派郑孝胥为总理内务府全权大臣 。钦此 。特派金梁为内务府大臣 。钦此 。特加派济煦为内务府堂郎中 。钦此 。
该书认定此文件为溥仪亲书 。是否亲书或许还可以讨论,书中所收清朝康熙帝及以后诸帝的朱批、朱谕,也包括另两件溥仪的亲书朱谕,都不含“钦此”二字 。
或许人们可以解嘲说,这时的溥仪已不属于“清朝”了 。但无论如何,即便是别人所写的代书朱谕,既然确有“钦此”二字的存在,这个极其不寻常的例子,还是要予以解释的 。
笔者的看法是,这同样极可能是受到了“钦此”与皇帝谕旨密不可分认识的影响 。
“钦此”何以流行?
以上所说的谕旨似乎与“钦此”没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人们又常常认为两者密不可分呢?
这主要是因为另外一种书面谕旨的存在,就是大臣将皇帝口头的谕旨转写为书面时,最后要添写“钦此”二字,尽管皇帝口头上绝不会说这两个字 。上面所引令溥仪进宫的谕旨就是如此 。
这种谕旨有数种表现形式,如内阁奉上谕、军机处奉上谕,等等 。清朝时军机大臣等面承皇帝口谕并书写下来,然后寄发外省的大臣,这种文书就是“廷寄”或称“寄信”,信中在谕旨之后必要添加“钦此”二字 。
此外,当臣下引述皇帝朱批或是诏书等的时候,引述完毕最后也加“钦此”二字 。
以上两种情形,若仅从字面上看,“钦此”好像是谕旨的一部分 。实际上,“钦此”的作用相当于今天的“句号”加“后引号”,表示皇帝的吩咐、批示结束 。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影视剧中的情景有一定的合理性:“钦此”过后,大臣接旨 。公事至此已毕,然后分宾主落座,称兄道弟,再寒暄客套一番 。
必须指出的是,如前所说,正式的诏书内容本身是没有“钦此”二字的 。人们通常所说的宣统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诏书”,其实是宣统帝奉隆裕皇太后的懿旨,其中有“钦此”字样,该谕旨绝不是郑重发出且“布告中外,咸使闻知”(这些重要的诏书肯定使用此类格式)的正式诏书,因此称它为“退位诏书”是不对的 。
不难看出,《汉语大词典》对于“钦此”的释义并不准确,严格说来是错误的 。
如果进一步追问:既然不是皇帝的说话内容,又为何写到纸面时要加“钦此”二字呢?这样做的原因之一,就是要保证皇帝谕旨的唯一性与权威性,没有“钦此”结尾的话,如果有人继续添写内容、篡改谕旨可如何是好?!而正式的诏书,有的虽没有“钦此”作结尾,但要在原件上动些手脚,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
雍正中期以后,对于大臣的奏折及其朱批,要另行抄录一份,称为“录副奏折”,抄录人员在抄录的朱批之后再加上“钦此”二字,从形式上看,就变成了:“奉朱批:知道了 。钦此 。”这样做与以上所说乃同一道理 。
顺便说一下,人们将皇帝的书面及口头各种谕旨统称为圣旨,这没有问题,但影视剧所表现的外写有“圣旨”二字,内中有谕旨内容的正式诏书,在清朝是不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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