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祖传位时的“斧声烛影”迷案! 赵匡胤之死

烛影斧声究竟是何历史之谜?烛影斧声,也称斧声烛影,是指宋太祖赵匡胤暴死,宋太宗赵光义即位之间所发生的一个谜案 。由于赵匡胤并没有按照传统习惯将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而是传给了弟弟赵光义,后世因此怀疑赵光义谋杀兄长而篡位 。
“宋太祖死时没有留下传位于太宗的遗诏”,这一观点在学术界已久成“定论” 。这一“定论”的论据是:“官书正史中未记载过太祖传位遗诏”,“宋太宗即位时未宣布任何遗诏以杜众口之疑” 。本文依据《宋会要辑稿》中首次发现的太祖传位遗诏和宋太宗宣布遗诏后即位的记载,说明上述“定论”在史料论断上存在着根本的失误,而在此基础上的所谓“定论”,也就很难成立了 。同时.以往以这一“定论”为依据而得出的有关宋初政局的若干学术结论,也不能不重新加以考虑 。

宋太祖之死和宋太宗的即位,为后世留下了“烛影斧声”之类的千古谜案 。虽然对这类谜案,学术界目前尚有不同的、甚至是根本相反的看法,但有一点诸家的看法则完全一致,即宋太祖无传位于太宗的遗诏 。
最早明确肯定这一点的是清代史学名家、著名的《续资治通鉴》的作者毕沅 。他在叙述太祖、太宗授受之际的这一段史实时,曾注意到,第一,《宋史》中的“太祖本纪”、“太宗本纪”中均未提及宋太祖的遗诏之事;第二,《宋史》中的“王继恩传”则记载太祖死后,王继恩不顾皇后关于命皇子德芳入宫即位的意见,径入晋王府召赵光义(宋太宗)入宫,而赵光义稍有迟疑后方才应召入宫即位;第三,《宋史》的“太宗本纪”中有“太宗遂立”的字眼 。而《辽史》的“景宗本纪”中亦有“宋主匡胤卒,其弟炅(即宋太宗)自立”的字眼;第四,宋代的某些私史稗乘,如《东都事略》虽然有太宗“奉遗诏即皇帝位”的记载,但却不见“遗诏”的具体内容 。如何理解这种记载上的歧异呢?毕沅认为,前三点,亦即《宋史》、《辽史》这些“正史”中的记载是互为一致的,从不同的角度表明了一个史实,即太祖无传位于太宗的遗诏,而私史稗乘中“奉遗诏”之类的记载只是一种信手拈来的习惯性笔法,即“仍史家记事之旧例”,不足征信 。毕沅在《续资治通鉴》中就是按照上述考虑处理和叙述了宋太祖、太宗的授受过程的,并专门写了下面一段影响很大的按语:“《长编》(指宋代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因《湘山野录》存烛影斧声之说,元黄溍、明宋濂、刘俨俱辨其诬 。程敏政撰《宋记受终考》,其说尤详 。李焘掇拾之不审,无俟再考矣 。今删去杂说,只据《宋史·王继恩传》书之 。盖太祖平日友爱,又受命于太后,其传位于晋王之意固已素定,然未尝明降诏旨,故晋王闻召尚有迟疑 。《东都事略·太宗纪》云:癸丑,太祖崩,奉遗诏即皇帝位 。此不过仍史家纪事之旧例而书之,太祖非实有遗诏也 。《建隆遗事》、蔡惇《直笔》诸书,其舛误尤不足辨 。今以正史考之,《辽史·景宗纪》云:‘宋主匡胤殂,其弟炅立 。’以自立为文,与嗣位之词有别矣,然犹曰敌国传闻之误也 。《宋史·太宗纪》:‘癸丑,太祖崩,帝遂即皇帝位 。’特书曰遂,所以别于受遗诏而继统之君也 。史以纪实,不可深文周内,亦无庸过为前人掩护,读正史者宜得其定论矣 。”(《续资治通鉴》卷8太祖开宝九年十月甲寅条,中华书局标点本第1册,第206页)
毕氏的观点很清楚:太宗即位,既非如某些依据“烛影斧声”的记载而“深文周内”的史家所推测的那样,是篡弑即位的;亦非奉太祖遗诏即位的,因为太祖“未尝明降诏旨”,“非实有遗诏也” 。毕氏为史学名家,而《续资治通鉴》又是在万斯同、阎若璩、胡渭等史学大师所纂《资治通鉴后编》的基础上“稍加损益”,“重加修订”而成的 。其成书过程中,又与章学诚、钱大昕、邵晋涵等“反复商讨”,刊刻时又经钱大昕“逐加校阅”,故毕氏在《续资治通鉴》中的有关宋太祖“非实有遗诏”的观点一经问世,即被视作材料论断上的权威结论而被广泛接受,影响了史学界达二三百年之久 。
进入本世纪40年代后,前辈史学名家如邓广铭、吴天墀诸先生,虽然对“烛影斧声”一事已有了完全不同于毕沅的看法,但在宋太祖有无传位遗诏一事上,则仍以毕氏之说为准 。如邓广铭先生在40年代的一篇长文中即明确断言:“当太宗即位之初,想必正是群情危疑,众口悠悠之际,他却实在没有宣布任何一项遗命以杜众口之疑 。”(《宋太祖太宗授受辩》,载《真理杂志》1944年1卷2期)近半个世纪以后,邓广铭先主在《试破宋太宗即位大赦诏书之谜》(载《历史研究》1992年1期)又进一步重申:“从《宋史》、《长编》等书中,都看不出宋太宗即位时举行过任何仪式(指宣布遗诏即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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