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酒驾处理结果

南京酒驾处理结果
酒后驾车有新规定,这次是真的严重了
刑法修正案(八)》5月1日实施,检、法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以下简称《规定》)提及上述内容 。
《规定》补充、修改了10项罪名,其中醉酒驾驶、飙车以“危险驾驶罪”入刑 。
对于醉驾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同时,修改后的《道路交通法》也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关于酒驾醉驾修改后的法律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南京酒驾处理结果】●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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