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烟酒管理制度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 。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
【公务接待烟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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