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 二 )


(1)法制教育与师德系列教育相结合 。建立一支法制意识强的师资队伍,并通过这支高素质的队伍,把法制教育与学校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的内容通过学科主渠道渗透到教育领域的各个方面,用教师模范的行为去感染学生,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法的教育 。
(2)学好规定的法制教材与随机性法制教育相结合 。初二的思政课是向学生传授法制知识的主渠道,每位学生必须考试合格 。学校每学期确定一个“法制教育周”,召开一次以上的法制教育大会,教师每学年必须撰写一篇有关法制教育的文章,每月出一期法律宣传的黑板报,对学生重点是加强安全预防教育,根据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及知识结构、认识能力的差异,充分利用黑板报、图片展览、闭路电视、征文比赛、知识讲座、主题班会、《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有计划地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等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加学生的安全常识 。
(3)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 。集中时间组织学生学习一系列学校规章制度,给学生讲解各种规章,了解规章的内容 。更重要的是在日常管理中,通过几支由教师、学生组成的值日监督队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使学生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 。
(4)法制教育与“问题学生”转化相结合 。学校建立法制教育重点对象档案 。每个党员同一名学生帮教结对 。班主任对后进生的违纪情况及教育措施建立详细档案,典型的“问题少年”由派出所干警结对进行教育 。
(5)学校法制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 。“警校挂钩”,密切同社区的联系,聘请校外辅导员,定期召开社区教育座谈会,相互交流学生的思想动态,研究管理方法 。同时通过家长学校的主渠道加强家校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建立三项制度,即家访制度、家长接待制度、家校联系卡制度,交流信息,探讨方法,典型经验及时推广 。家长学校被评为2001年浙江省示范家长学校 。
青少年法制学校多次被评为诸暨市、绍兴市优秀青少年法制学校,办学经验多次在诸暨市、绍兴市级交流 。
四、增加资金投入,完善防范设施
学校注重硬件设施的建设,舍得花钱买平安 。在校内所有楼梯、通道、道路均安装声控或时控路灯 。在电脑室、语音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要部位全部安装上防盗门、防盗窗 。学校所有用电设备均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在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每一层都安装防火栓,设施日臻完善,防范能力不断提高 。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鉴定,发现破旧能及时维修和更换,新建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检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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