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六 )



每个亮化任务村要确定1名责任心强的村级负责人和2名老党员或老干部共同组成3人亮化监督小组,负责本村施工中的质量监督和施工配合 。

(四)统计建档制 。新农办要对项目及工程进度进行统计,并及时汇总向上级报告 。按照“一村一档”的要求,统一建立项目档案,并妥善保管 。

(五) 考核检查制 。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是省政府考核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 。县政府要对各乡镇亮化工作的标准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督查、排队,好的通报表扬,差的 曝光批评 。各乡镇也要把街道亮化工程列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具体的考核和奖惩办法,加大工程的督查,对推进工作不力、监管机制不到位、建设程序不规 范、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要及时问责处理 。

八、项目实施分阶段任务及要求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8月8日) 。县级工作任务:根据市下达任务村数确定亮化任务村具体名单,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确定县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和村级亮化工程管护人员,落实工程施工监理和亮化工程维护管理等费用,与中标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 。乡村两级负责落实亮化村工程监督管护人员和施工监督 。

(二)施工阶段(20XX年8月8日—11月8日) 。中标企业按合同及施工方案要求进行亮化工程施工,县乡村主要负责亮化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协助配合工作 。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中旬—12月中旬) 。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行村级质量验收,县级项目验收,省市联合抽查 。

一 是村级工程质量验收 。亮化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区)政府统一组织,村委会负责,监理单位参加,共同对路灯亮化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填报《工程质 量验收单》,各乡镇区汇总,向县亮化办(新农办)报告质量验收情况 。未通过质量验收的,限期要求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并进行二次复查验收 。

二是县级项目验收 。新农办要按照项目验收内容收集汇总档案台账及村级质量检查验收报告,对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向市新农办报告验收情况 。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及项目实施单位通报项目验收情况及结论 。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

三是省市联合抽验 。在县级验收的基础上,由省统一组织,抽调省、市有关单位人员联合组成检查验收组,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选定一定比例的亮化工程任务村进行检查验收 。

(四)总结考核阶段(20XX年12月下旬) 。县乡村三级要对照亮化工程目标责任制内容,对亮化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分别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全年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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