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情况调研报告( 二 )


3、信用评定制度不健全
小额信贷理论认为,农信社贷款对象应是具有一定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中低收入阶层,我国目前对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评价是以农户信用等级高低为标准的 。因此,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准确度与真实度成为决定还贷率高低的重要环节 。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信用档案资料不够准确及时,评级带有盲目性;信用评价受多方干扰与影响,如村干部照顾关系评级,带有明显的偏向性,虚报数据和信用等级;评级缺乏复审,呈单一性 。信用等级不准确,贷款额度核定不科学,甚至可能造成不够条件获得贷款的人也借此获得贷款 。一些地方政府、村委会在协助农信社工作的过程中,认为信用的评定是一件有责无利的份外之事,还有些地方为了获得“信用村(镇)”的荣誉称号,在信用评定工作中不严格把关,这给小额信贷埋下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
【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情况调研报告】三、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对策
1、建立和完善小额信贷的激励机制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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