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 内蒙古八大举措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 其他地方会跟进吗( 二 )


七、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等行为的 , 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规 , 由主管部门从严处置 。
八、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 , 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 , 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 , 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
孙扬特别强调 , “吊销业务许可证、失信惩戒和移送司法 , 这些提法已经非常具体和严厉了 。特别提到了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的说法 。”
王志诚则表示 , 禁止集中化、专业化的所谓“挖矿”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合理的 , 《意见稿》非常明确的指出“利用工业园区、数据中心、云计算平台和电厂”这类集中化和专业化的挖矿是很精准的 。
“这些享受着优惠政策 , 用着比普通人更低的电价 , 做这种作弊的 , 没有多少技术含量的事 , 是对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的滥用和误用 , 必须制止 。后面几条的限制也是同样的目的 , 总的趋势和方向就是减少无谓的电力浪费 。”他说 。
内蒙古禁止挖矿“早有预期” , 后续其余地区或将跟进
“内蒙古禁止挖矿早有预期 , 此前也开展过相应的清理整顿工作 。”苏筱芮认为 。
一位四川的矿场主也对澎湃新闻采访人员表示:“其实我们早就有消息了 。”
早在今年2月25日 , 内蒙古发改委就发布《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 , 提出将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 2021年4月底前全部退出 , 并且严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此后 , 内蒙古的虚拟货币挖矿产业就开始转战四川等地 。
5月18日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又发布通知宣布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 , 举报范围包括四类: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 , 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业务的企业 。
实际上 , 火电丰富的内蒙古一向是耗电成本高的虚拟货币矿场聚集地 , 因此内蒙古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政策一走在前列 。内蒙古对虚拟货币挖矿一直持有打击态度 。
2017年底 , 内蒙古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政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包头、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引导我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有序退出的通知》 , 指出虚拟货币“挖矿”产业属与实体经济无关的伪金融创新 , 应不予以支持 。据此 , 请多措并举 , 综合采取电价、土地、税收和环保等措施 , 引导相关“挖矿”企业有序迅出 , 鼓励转型到国家支持类的云计算 。
不过 , 在此次《意见稿》中 , 包装称云计算的虚拟货币挖矿也将被彻底清退 。
此外 , 内蒙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19年上半年全区金融形势分析报告》中也明确提出 , 将加快清退“挖矿”企业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在2019年9月再次公告称 , 将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进行清理整顿 , 其中提到 , 挖矿产业属于实体经济无关的伪金融创新 , 应不予以支持的精神 , 对该类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有序退出相关工作 。
2019年11月11日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情况联合检查的通知》 , 要求自治区联合检查组赴部分盟市 , 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
内蒙古之后 , 其余地区也或将出台类似打击政策 。
苏筱芮表示 , 此前内蒙古禁止挖矿时其他地区并未大规模跟进 , 但近期金融委首提“挖矿”或将成为一种信号 , 不排除后续其他地区顺应监管形势进行跟进的可能性 。
王志诚也认为 , 很多省市可能会跟进 , 而且也应该跟进 , 特别是内蒙类似的火电地区 , “挖矿”与能耗控制和碳中和的目标相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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