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 7月1日起,辽宁再次提高这个标准

沈阳晚报 7月1日起,辽宁再次提高这个标准

近日 ,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全省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 。 其中 , 沈阳城市低保标准提高3.5%以上 , 新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
根据《通知》 , 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平均提高6%以上 。 其中 , 城市低保标准:沈阳、大连、锦州3市提高3.5%以上 , 鞍山、本溪、丹东、营口4市提高4.5%以上 , 抚顺、阜新、辽阳、铁岭、朝阳、葫芦岛6市提高5.5%以上;农村低保标准:沈阳、大连2市提高6.5%以上 , 鞍山、本溪、朝阳、锦州4市提高8%以上 , 抚顺、丹东、营口、阜新、辽阳、铁岭、葫芦岛7市提高9.5%以上 。 盘锦市城乡一体化提高4%以上 。
全省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同步提高 , 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 全省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平均分别提高5%、7%以上 。 大连、盘锦2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高4%以上 , 铁岭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高11%以上 , 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等11个市集中供养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高5%以上 。 营口、阜新、铁岭、盘锦4市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提高10%、15%、10%、12%以上 , 其他10个市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高7%以上 。 辽宁省光明学校按照沈阳市集中供养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执行 。
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 。 全省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7.5% 。 除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以外 ,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各市按有关规定确定 。 低保标准调增后 , 各地区要同步做好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的调整工作 。
新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从2021年7月1日起 , 对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的对象按照新标准进行审批 , 给予保障、供养或补助;对已经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按照新标准重新核算低保金、供养金或补助金 , 并按规定发放到位 。
【沈阳晚报|7月1日起,辽宁再次提高这个标准】沈阳发布、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方月宁
编辑:任子剑 责编:闫继伟 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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