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12月1日正式施行


***财经5月14日讯 昨日 ,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1年第65号)” , 规范和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注册申请人的药物警戒活动 。
公告显示 ,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同时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当积极做好执行《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的准备工作 , 按要求建立并持续完善药物警戒体系 , 规范开展药物警戒活动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 , 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完成信息注册 。

国家药监局发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12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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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12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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