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战敏律师 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任战敏律师 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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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敏律师|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北京的陈先生父母相继去世 , 他作为唯一的继承人 , 继承了父母留下的一套两居室 。 今年6月 , 妻子张某向陈先生提出离婚 。 在分割财产时 , 张某认为这套房子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但陈先生不同意妻子的说法 , 他认为这套房子是父母留给自己一个人的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那么 , 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陈先生和妻子张某的说法哪个正确?

在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没有书面约定 , 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 , 继承所得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 依据不同继承方式而有所不同 。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 所谓法定继承 , 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 , 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 所谓遗嘱继承 , 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 为夫妻共同财产 , 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指的是 ,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所以 , 对于婚后通过法定继承所得的财产 , 由于被继承人并没有留下遗嘱 , 一般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对于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 , 如果遗嘱中指定了遗产只归继承人中的一方个人所有的 , 则该遗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
本案中 , 陈先生与妻子张某没有对婚内财产进行书面约定 , 陈先生也没有遗嘱明确说明该房产只归夫妻一方 , 所以在此种情况下 ,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 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现实中 , 如果我们要规避这种情况 , 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 , 即在遗嘱中说明 , 遗嘱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只归遗嘱继承人个人所有 , 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 如此 , 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 , 就不会成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 , 对方也就无权请求分割该部分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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