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闻 警惕电动车进楼悲剧重演!

汉闻 警惕电动车进楼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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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闻 警惕电动车进楼悲剧重演!


近日 , 一段“电瓶车进入电梯后突然起火爆燃”的视频在网上流传 。 从视频中获悉 , 一男子推着电瓶车进电梯 , 突然起火 , 3秒内火焰吞噬了整个电梯间 , 电梯内的3名男子、1名女子和1个婴儿都被烧伤 。 该视频在网上传播后 , 牵动人心 , 众多网民都在相跟帖“太可怕了” 。

其实 , 电动自行车作为百姓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 , 若使用不当、管理不善 , 将成为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大隐患 。 此次事故 , 首先违反了“进楼入户”的相关规定 , 电动自行车在狭窄空间内突然起火 , 火势瞬间蔓延 。 几年前 , 公安部还专门下发通知 , 强调对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责任 , 有物业的由物业企业和主管单位实施安全管理 , 没有物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 。 有条件的 , 应当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 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 对拒不清理的 , 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 对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 , 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 , 造成严重后果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事实上 , 这些规定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 国家规定不得在建筑内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和家庭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 但除了这些地方 , 居民恐怕难以找到其他充电之处 。 以事发小区为例 , 该小区租户多 , 其中很多都在附近工厂上班 , 电动自行车是通勤主要交通工具 , 而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费80元/月 , 充电需另交费 。 如此成本下 , 将电动自行车推到家里充电已司空见惯 。

而值得注意的是 , 关于电动车停放、充电规范 , 并非没有明文规定 , 相关内容可以在有关消防、物业管理或电动自行车管理等法律法规中找到 。 早在2018年 , 国务院安委办就推动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问题 , 对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2019年 , 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公安部、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 , 再次强调坚决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 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 各地也相继制定出台相应制度 。
总的来说 , 面对“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爆燃”事件 , 一味禁止“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或许只能治标 , 还应重点解决充电源头问题 , 把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纳入公共服务 。 比如 , 地方政府能否抽出专门公共资金 , 结合小区实际情况 , 建设电动自行车专用车棚和智能充电装置 , 明确专人值守巡查看护 , 并在公共空间设置防爆充电柜等;小区物业不妨引入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阻止系统等 。 期待各地以上述悲剧为警钟 , 努力提供更给力的公共服务 , 早日破解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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