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晨报 4名杂技学生到成都演出深夜集体出走,当事人:被当成赚钱工具( 二 )


回来之后 , 高团长也让他们如实对警察说 , 但项雪华说 , 在派出所见到曹老板时 , “他用那种很凶的眼神看着我们 , 在我们进去录口供时 , 他还故意说‘我平时有没有吼你们嘛?平时有没有骂你们嘛?’进去以后我们也不敢说 , 就只和警察说了他不给早饭吃 。 ”
“我最讨厌的 , 是经纪人利用我们给他赚钱”
“每天他除了不给我们吃早饭 , 还不让我们吃饱 , 每餐固定就这么多 , 吃完就没了 。 ”项雪华说 , 除了这点 , 他最讨厌曹老板的 , “是因为他把我们看做挣钱的工具 。 ”他说 , 有一次在房间里听到曹老板和高团长的对话 , 两个人在谈钱 。
项雪华表示 , 父母离婚后 , 父亲一个人靠打小工和骑摩托车拉客养活4个兄弟姐妹 , 项雪华为了将学习机会留给姐姐和妹妹 , 在去年主动选择加入学校 。 自幼家贫的他对于“钱”这个字眼特别敏感 。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 “我们参加演出 , 大场3000多块 , 小场1000多块 , 仅五一假期就安排了三场演出 , 而曹老板每个月只给我们100元 。 感觉我们出来演出就是在帮他们赚钱 , 自己在外面单干挣的钱都比他们给的多 。 ”这是四个孩子无法想通的 。
而陈鑫、张宇豪、项雪华等人也表示 , 之后不想再回学校上学 。
记者从河北吴桥县教体局了解到 , 四名孩子出走失联事件发生后 , 吴桥县政府、县教体局专门成立专班调查组对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 。
因拒绝回校 , 可能面临10万元赔偿
失联事件发生后 , 几个孩子所在的河北吴桥县职业教育中心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 不少人质疑学校的训练强度和管理方式存在问题 。
据了解 , 吴桥县职教中心是公办职业技术学校 , 始建于1992年 , 是该县根据上级要求和当地经济发展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一所融职业高中、综合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为一体的职业技术学校 。 1999年12月21日 , 被河北省教育厅认定为第二批“省级重点职教中心”;2000年12月15日 , 经河北省教育厅评估 , 该校杂技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 。 目前该校有400多学生 , 面向全国招生 , 生源主要来自贵州、云南、河南 。
记者注意到 , 学校简介称 , 该校执行的是国家文化扶贫政策 , 招收学习不好或是确实无人看管的小孩学习杂技 , 都是免费入学 , 包衣食住行、包工作分配 , 不要家长一分钱 。 而该校日常费用 , 都是由国家补贴和团体资助的 。
“我们绝对有合法资质 , 也会和每个学生签署一份合同 , 此次出走只是几个孩子出去玩儿的说辞 。 ”事发当时 , 团长高先生表示 , 平时孩子们的课程是文化课与技能训练同步进行 , 最近还给孩子们请了个新教练 , 尽管训练力度有所加强 , 但经常会给孩子休息时间和调整期 , 不存在训练过度的说法 。
高先生说 , 孩子失联后 , 年过六旬的自己每天奔波寻找 , 睡眠时间每晚只有不到2个多小时 。 “孩子丢了 , 我比谁都着急” , 他说 , 自己从教几十年 , 虽然平时会遇到比较淘气的孩子 , 经常偷跑出去玩 , 但最多一天就回来了 , 从没有过几天不回的情况 。
“现在孩子们都已被家人带回 , 他们之后到底回不回来上学 , 看他们的意愿吧 , 只要没事就行 。 ”高先生说 。
张宇豪家长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与该校签订的合同 , 按照约定 , 孩子的学制为4年 , 如需国家承认的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 学制将为5年 。 期满后学校保证分配工作进入演出团体 , 承诺月薪4000元以上 , 或达到毕业时市场行情的月薪 。 同时合同约定 , 孩子学习期间 , 不得中途退出或转入其他团体 , 如有违约 , 家长将支付赔偿金10万元 。
律师详解
孩子退学是否要支付10万赔偿?

  • 那么 , 这份《免费学员合同》是否有效?若退学 , 家长是否要承担赔偿?
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连大有律师表示 , 首先要区分合同无效和合同条款的无效 。 此合同的争议条款是第五条“乙方学习期间不得中途退出或转入其他团体 , 如有违约 , 应由乙方父母向甲方支付经济赔偿金10万元 。 ”
学生在学习期间的退学或转入其他团体的原因多种多样 。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应严格遵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 如从事职业教育的还要遵守《职业教育法》 , 如果教育机构采用限制学生合法权益 , 甚至虐待、体罚等方式侵犯学生权益的话 , 教育机构不仅违约更违法 , 学生当然也可以退学和转入其他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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