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 银行存款规则有变,超过“这个数”,储户就要接受调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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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作为当今社会的重要交易方式之一 , 其需求量随经济发展而增长 , 即使在移动支付方式几乎全面普及的状况下 , 现金交易仍然是只增不减 , 特别是大额存取业务 。
但大额资金管理的缺口明显 , 亟需新规则强力监管 , 于是监管部门出手了 。

大额资金管理大额资金管理的践行标准于1988年颁发实施 , 并且沿用至今 , 这项管理制度实行之初 , 确实起到了限制现金交易 , 促进线上交易的积极作用 , 但其局限性在经济发展之下日益显露 。
不得不承认 , 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此普及的今天 , 某些地区仍然以现金作为交易支付的主要方式 。 产生现金偏好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现金交易的便利性;
二是线上交易的知识匮乏 , 移动支付未做到全面普及;
三是现金交易可避开法律监管 , 有利可图 , 而这则是实行大额现金管理的根本原因 。
制度漏洞日渐显露与此同时 , 相关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弊端:
其一、银行职能出现偏向 , 日渐高涨的营利性占据高峰 , 银行作为现金管理的主体方 , 其管理职责是及其重要的 , 但是现如今银行的营利性与现金监管职能背道而驰 , 现金监管智能逐渐被削弱 , 导致很多原本应该在监督之下的实行的程序 , 走出了监管的视线 , 利用监管不力违法作恶势力猖獗 。

其二、现金监管范围狭窄 , 于1988年颁布文件 , 其监管对象为开户单位 , 而居民个人账户相对自由 ,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 个人收入增加 , 银行账户资金流动加大 , 监管力度不足带来的后患暴露 。

银行规则有变大额现金交易存在缺口明显 , 是时候完善了 。 官方消息 , 大额现金管理的试点工作目前已经在我国三地展开 , 分别是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 , 三地的试点工作目标一致 , 但实施的具体事项存在差异 , 就额度而言 , 公用账户额度三地一致 , 均为50万元 , 超过50万元 , 相应的监管就会启动 , 存取流程的监管更加严苛 。
私人账户的额度三地则各不相同 , 河北省、深圳市和浙江省的额度分别为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 , 个人账户存取现金一旦超过额度起点 , 则需要预约 , 接受调查 , 提供个人信息和资金来源及用途 。

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只用对象主要为三类 , 一类是企业单位 , 企业法人须在一个金融机构开了一个基本账户 , 需要支付现金时 , 需经过当地人民银行分行的审核批准 。
一类是个体工商户 , 这类人群也需要开始基本账户 , 有法人资格则按企业法人流程办理 , 无法人资格则需按照相应流程办理 。
还有一类则是个人账户 , 个人账户基本不受影响 。 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管措施更加严格 , 一般而言 , 公账户利用漏洞谋私利的可能性、危害性更大 。

大额现金管理是否有必要?那么 , 大额资金的管理 , 真的有必要吗?其实这个答案是很显然的 , 那就是十分有必要
第三方支付平台迅速占市场 , 人们对于银行的依赖性逐渐降低 , 但是这种现象存在弊端 。 第三方平台转现额度低 , 对大额转账的帮助不大 , 资金安全无法确保 , 相应的银行柜台可提供完整的交易信息 , 交易明细可随时查询 , 资金安全有保证 。

脱离银行监管的大笔现金 , 谁能保证不是来历不明的赃款 。
首先是洗钱 , 黑色产业链下的账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但是不法分子借机钻监管漏洞 , 以一张银行卡实现大量现金由黑变白 , 银行在不知不觉中成了不法分子的“帮凶” 。
其次现金为行贿受贿提供渠道 , 而其优势则是可以逃脱监管机制 , 《人民的名义》中 , 贪官的家里现金沾满了衣柜 , 铺满了床铺 , 但是却不敢花 。 若是这些山一般的现金存于个人账户中 , 势必引起银行警觉 , 受贿罪坐实 。 调查显示 , 2017年曾经出现单笔取现超一亿元的交易 , 难道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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