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 侵犯刘德华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一案一审判决,刘德华胜诉!( 二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
……
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 , 依照其规定 。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 可以单独适用 , 也可以合并适用 。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 , 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 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 ,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 , 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 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 , 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
【舜网|侵犯刘德华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一案一审判决,刘德华胜诉!】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 , 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 , 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 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损失 。 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 , 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
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四十四条侵权责任 , 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 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 , 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 侵权行为发生后 , 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 , 按照其协议 。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五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民事诉讼案件 , 可以参照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
注:文中名称除刘德华外 , 其他均为化名 。
来源:北晚新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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