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不想害了你在政法单位上班的朋友,千万别这么做!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不想害了你在政法单位上班的朋友,千万别这么做!

文章图片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不想害了你在政法单位上班的朋友,千万别这么做!

文章图片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不想害了你在政法单位上班的朋友,千万别这么做!

文章图片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不想害了你在政法单位上班的朋友,千万别这么做!

文章图片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不想害了你在政法单位上班的朋友,千万别这么做!

文章图片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不想害了你在政法单位上班的朋友,千万别这么做!

文章图片


帮我查下某某的户籍信息、财产情况吧!
这案子我有理 , 听说对方找了人 , 赶紧帮我打个招呼啊!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想害了你在政法单位上班的朋友,千万别这么做!】帮我查下老公的开房记录吧!
这是我姨妈的外甥 , 请关照从轻处罚!
身为政法干警
经常会面临这样的困扰与考验
一边是亲情、友情 ,
抹不开的面子
一边是党纪、国法 ,
越不过的红线
三个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 , 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 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 , 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 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 2015年 , 中办国办印发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 中央政法委印发实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 “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统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
当前正在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
将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作为集中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一 。
今天的推送宜
转发朋友圈
宣传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
宣告你的
鲜明态度
以下这些事请
免开尊口
一、查询信息
政法干警的确掌握着大量的信息资源 , 但调用那些信息 , 都有着严格的审批权限 。 一些人以为查询信息这就是“看一眼”的事情 , 简单又轻松 , 所以常常会因此联系他们的政法干警朋友 。 如果朋友不帮忙 , 就会感觉“这么小”的忙都不帮一下 , 就会误解、甚至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
然而 , 查询信息可不是一件随便的事情 。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之后 , 违规查询个人信息、查询开房记录、查询家庭住址等行为 , 都将涉嫌犯罪 。
不是你的朋友不帮你 , 而是帮你 , 可能就意味着丢掉工作 , 身陷囹圄 。 2020年以来 , 已经有多名政法干警 , 因为这样的事情 , 或是受到处分 , 有的甚至因此离开了这支队伍 。
二、打探案情
如果你正巧有一个政法系统工作的朋友 , 可能你的七大姑八大姨碰上案子的事情来跟你说 , 让你帮个小忙 。 甚至你自己也认为这对于在政法系统工作的朋友来说只是举手之劳 , 就跟你的政法干警朋友说了 。 也许遭到拒绝后 , 你可能还要埋怨他不通情理之类的 。
然而 , 打探案情从来都不是一件小事 。 以湖南高院为例 , 出台的《关于严格禁止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的规定》中明确了这五种行为都属于违规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
1、私自向办案人员或者法院其他人员询问、了解、打听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2、在审判、执行等办案各环节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请托说情、通风报信;3、
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 , 以听取汇报、召开协调会、发文、打电话等形式 , 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 4、违规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批转、转递涉案材料;5、其它影响办案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处理案件的违规行为 。
要知道 , 根据这个最严《规定》 , 有违规过问、干预案件办理行为的 , 一经发现 , 一律停职检查;经查属实 , 一律免职!
如果你把你的朋友当朋友 , 请不要害他!
不要以为是小事 , 就托政法系统朋友打探案情 , 还能从中获利 。 单单就是打探案情这件事情的性质 , 就可能让朋友丢了饭碗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