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亮律师 ST金花(600080)被索赔704.58万元,首次庭审结果乐观

李和亮律师 ST金花(600080)被索赔704.58万元,首次庭审结果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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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股民110网消息 , 金花股份(ST金花 , 600080)涉及中小投资者索赔诉讼索赔案有了新的进展 。 西安市中院将于5月14日首次开庭审理此案 , 据了解 , 这批案件是在去年11月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的 。 共有72名受损投资者 , 诉讼标的金额共计约为704.58万元 。
在此前的庭前会议上 , 原被告双方就实施日的认定和因果关系以及损失因果关系等方面存在争议 。 被告方认为虚假陈述实施日应该是2019年9月份 , 而原告主张的实施日是2019年1月份 。 而且 , 被告方觉得ST金花(600080)的股价是由于各种因素才造成了在2020年4月30日后的下跌 , 大股东违规占款于股价动荡是没有关系的 。 广州李和亮律师认为 , ST金花(600080)的观点与普通投资者对市场认知是不符合的 , 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撑 , 更没有事实可以遵循 , 此次开庭审理的结果是乐观的 。

此外 , 需要注意的是 , 因此前ST金花(600080)控股股东未在相关事项披露后一个月内解决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另外的存单质押问题 , ST金花(600080)于2020年6月2日起开始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自此其公司A 股股票简称由“金花股份”变更为“ST 金花” 。
而今 , ST金花(600080)在2021年4月2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公告内容显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 ,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

广州李和亮对此次投资者诉ST金花索赔案庭审结果保持乐观态度 , 在此提醒在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之间买入 , 且在2020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股民可准备资料以下维权挽回损失:
1、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查询统计期间 , 从第一次买入到全部卖出或打印之日为止)
2、身份证复印件
3、起诉状等材料
【李和亮律师|ST金花(600080)被索赔704.58万元,首次庭审结果乐观】注:股民在成功获取赔偿金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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