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新闻客户端 半岛时评 女婴被弃垃圾桶事件:一次道德之上的全民普法教育


半岛评论员 姚绍毅
这两天 , 三明路垃圾桶发现被丢弃女婴的事件 , 牵动着大家的心 。 最新的消息说 , 女婴的母亲已经被警方找到 。
【半岛新闻客户端|半岛时评 | 女婴被弃垃圾桶事件:一次道德之上的全民普法教育】不知道 , 这位妈妈 , 面对警方的传讯和如潮的网评舆论 , 会有怎样的反应 。 会不会痛哭流涕 , 追悔莫及 。
人们对丢弃女婴行为的口诛笔伐 , 是出于最朴素道德关怀 。 虎毒不食子 , 一个出生才几天的婴孩 , 无论父母面对什么困难 , 有什么难言之隐 , 都不能对孩子不负责任地一丢了之 , 那可是一个生命啊!这样的失德行为必须谴责 。
道德谴责的同时 , 我们必须要明确一点:遗弃是触犯法律 , 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
根据目前的事实 , 婴儿的父母故意遗弃没有自理能力的婴儿 , 已经符合遗弃罪构成要件 。 按照律师的说法 , 如果遗弃人出现 , 积极救助和抚养婴儿 , 为了体现刑法宽严相济的原则 , 也可以对行为人的行为做出撤销案件 , 不予起诉 , 或者是免于刑事处罚的措施 。
也可以这样理解 , 现在婴儿的母亲 , 必须承担起抚养的义务 , 这不仅是天地良心 , 更是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 当然 , 也包括孩子的那位还不知道在哪的父亲 。
垃圾桶弃婴事件 , 在文明和谐的当下社会 , 不免显得太刺眼 , 确实有点不可思议 。 但在这次事件中 , 我们也看到岛城市民的热心善良 , 富有道德感和正义感 , 这让我们感动 , 也给灰暗的弃婴事件 , 添上一丝温暖的希望 。
其实更重要的意义 , 是在关注道德人心之上 , 让全民更关注法律和守法 , 这在无形中做了一次全民的普法教育 。 我们都应该从中认识到 , 尊重道德 , 敬畏法律 , 这是每个人行为的底线 。
去年民法典颁布之后 , 很多游离于家庭伦理道德和法律之间的模糊地带 , 民法典都做了厘清和界定 , 有了法律依据 。 很多所谓的“家事” , 不仅牵涉社会道德 , 公序良俗 , 还有法律责任 。 我们说 ,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 一个文明的社会 , 就要道德的归道德 , 法律的归法律 , 每个人懂法自律 , 尊重常识 , 这才是理想的社会常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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