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见观察 13岁少女扮弥豆子沦为泄欲工具,男子事后还称我有女友了

豫见观察 13岁少女扮弥豆子沦为泄欲工具,男子事后还称我有女友了

一名22岁的男子参加同人展认识一名13岁少女 , 张某利用少女对他的好感 , 与少女分别在病房、租屋等处发生5次性行为 , 其中一次少女还扮演《鬼灭之刃》角色弥豆子去找他 , 张某不仅未戴套 , 事后还跟少女说 , 我很早就不喜欢你 , 而且我有女朋友了 。 法院依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性交等罪判处4年徒刑 , 可上诉 。

判决指出 , 少女在参加同人展认识张某成为朋友 , 张某利用少女对他的好感 , 与少女在病房发生性关系 , 隔没几天又在租屋处及电影馆发生性行为 , 总共5次 。 后来少女情绪低落 , 向朋友吐露此事 , 父母辗转知道后报警处理 。
在法庭上 , 张某坦承犯罪行为 , 有意和解 , 并写了一张道歉信 。 但少女父母非常愤怒 , 且少女对张某也充满怨恨 , 并不想原谅张某 。
公诉检察官当庭痛斥 , 张某已有交往的女友 , 他明知少女未满14岁 , 在半公开场合发生性行为 , 且未戴套 , 让少女承受很大的压力跟风险 。 其中一次 , 张某看完角色扮演的A片后 , 少女就是扮演成弥豆子角色去找他 。 少女曾表示被张某骗了 , 认为自己很脏 , 检察官认为 , 这是因为张某不尊重少女 , 把她当成泄欲工具 , 后来张某还将此事在网络上公开 , 导致少女被评论 , 不敢再上网 。
张某的辩护人则称 , 张某犯错需要负责 , 但毕竟他是一个年轻人 , 犯罪行为真的有如强盗等罪刑夸张吗?张某确实对被害人造成很大的影响 , 但是真的有如公诉人所述这么恶劣吗?并要求法院从轻量刑 。
【豫见观察|13岁少女扮弥豆子沦为泄欲工具,男子事后还称我有女友了】法院审理指出 , 张某与少女发生性行为后 , 还用社交网站跟少女说 , 我很早就不喜欢你 , 而且我有女朋友了 。 甚至在网络上公开发文讲出对少女的真实感受及责怪之意 , 对少女造成二度伤害 。 法庭认为不宜轻纵 , 依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性交等罪判处4年徒刑 , 可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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