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很简单 廊坊市永清县一学生被数名同学连续打耳光、揪头发,教育部:已介入调查

社会很简单 廊坊市永清县一学生被数名同学连续打耳光、揪头发,教育部: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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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很简单 廊坊市永清县一学生被数名同学连续打耳光、揪头发,教育部:已介入调查

几天前 , 廊坊市永清县某小学六年级学生李某被数名同龄女孩连续打耳光、揪头发 。 其中一名身材较高、身穿运动服的女孩 , 下手尤其狠重 。 李某一直保持沉默 , 从始至终没有还手 。 在不堪被打两次倒地后 , 该女孩被揪住衣服拎起 , 继续遭到持续打耳光 。 李某父亲说他看到网传视频后才得知女儿被打的事儿 。 妻子因为疾病瘫痪在床已经有 9 年多了 , 大小便失禁 , 生活完全无法自理 。 他只能在附近一边打零工 , 一边照顾妻子 。 他女儿因身体出现多处不适正在医院住院治疗 。 他报警后 , 当地警方和教育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 人在不幸的时候 , 坏的事情往往一件接着一件来 , 挡都挡不住 。 李先生家庭已经很艰难了 , 妻子生病 , 生活的重担都由他承担 , 可孩子还被他人欺负 , 造成身心伤害 , 再坚强的男子汉都有脆弱的时候 。 他要做个好父亲、好丈夫、好儿子 , 做好人的成本太高了 。

六年级的孩子一般都在14岁以内 , 都是未成年人 , 不管他们因为什么事情殴打同学都是侵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 现在我国刑法下调了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年龄 , 就是有效打击校园犯罪分子和教育未成年人 , 让他们改邪归正 。 几个女孩共同殴打一个女生 , 下手都那么狠 , 女生一直不还手 , 可见她内心很软弱 , 身体也必定受到了伤害 。 至于几个孩子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就要看该名女生的伤情鉴定 , 属于轻伤以上程度的 , 就不能追究她们故意伤害罪了 。
【社会很简单|廊坊市永清县一学生被数名同学连续打耳光、揪头发,教育部:已介入调查】
即使李某的伤口没有达到法定标准 , 但几个女生随意殴打他人并造成李某受伤也算民事侵权 , 同样由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 就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赔偿 。 “子不教 , 父之过” , 孩子的言行很大程度上受到父母的影响 , 女孩子为什么使用暴力解决问题而不是用淑女的温柔方式对待同学?同学之间都很纯洁 , 简单 , 有什么事情说不开呢?家长不教育好孩子就必然对外承担相应的后果 。


那么 , 学校是否要承担赔偿呢?《民法典》第1199条规定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损害的 , 学校承担侵权责任 , 但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 , 不承担侵权责任 。 该事件发生在校园之外 , 如果是上学时间 , 那么学校没有尽到必要的看护和管理责任 , 学校该承担对受害人的赔偿;如果是放学时间发生伤害事件 , 那么学校无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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