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很简单 广西南宁发生一起令人很愤怒的事:54岁教师覃某某将黑手伸向多名学生敏感部位

社会很简单 广西南宁发生一起令人很愤怒的事:54岁教师覃某某将黑手伸向多名学生敏感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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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很简单 广西南宁发生一起令人很愤怒的事:54岁教师覃某某将黑手伸向多名学生敏感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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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广西南宁发生了一起令人感到很愤怒的事: , 已经54岁的小学教师覃某某将自己的黑手伸向了多名学生的身体敏感部位 , 更让人惊讶的是 , 覃某某曾经因为拄着拐杖上课 , 被纳入贫困资助名单 。 目前 , 覃某某因涉嫌猥亵被警方刑拘 。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身为教师的覃某某怎么也没想到 , 自己干了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情后 , 会被抓进去坐牢的那一天 。 在现实生活中 , 类似覃某某这种混迹在教师队伍 , 对学生实施侵害行为的案例并不在少数 , 就在前几天 , 澎湃新闻也曾报道过一起来自四川宜宾筠连县“教师猥亵学生”的案例 , 虽然涉事教师都被刑拘了 , 但是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 , 教师侵害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社会很简单|广西南宁发生一起令人很愤怒的事:54岁教师覃某某将黑手伸向多名学生敏感部位】从法律角度来看 , 覃某某涉嫌的罪名应该是猥亵儿童罪 , 并非强制猥亵罪 。 因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 强制猥亵罪除了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追求性刺激的故意外 , 客观上还要求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压制他人反抗后 , 再对他人实施除发生性关系以外的猥亵行为 。 但是 , 猥亵儿童罪就不一样了 , 首先从行为方式来看 , 该罪不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行压制的方法;其次 , 犯罪对象仅限于不满14周岁的儿童;最后 , 该罪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 。

具体到本起案件中 , 从已知信息来看 , 覃某某所在学校为小学 , 而且绝大部分小学生的年纪应该都不超过14周岁 , 如果属实的话 , 那么被害小学生属于民法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那么 , 在这种情况下 , 如果被猥亵的对象确实为不满14周岁的儿童 , 那么 , 对于覃某某来说 , 即使其在对多名小学生实施猥亵行为时未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 其行为依然会被认定涉嫌猥亵儿童罪 。 并且 ,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 , 如果覃某某的行为在经过调查后构成猥亵儿童罪的 , 需要承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 但是 , 覃某某不仅具有猥亵儿童的行为 , 而且还有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等恶劣情节 。 如果该情节被认定 , 那么对于覃某某来说 , 其需要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范围内承担刑责 。 另外 , 在民事赔偿责任方面 , 涉事的被害学生如果是属于8周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那么对于学校来说 , 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200条规定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 ,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因此 , 如果涉事小学不能举证证明自己不存在失职失责等问题的 , 仍然应当承担被害人小学生的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责任 。 最后 , 需要注意的是 , 对于像覃某某这样的惯犯或者染及未成年人利益的犯罪分子 , 我国《刑法》第37也明确规定 , 法院在做出判决书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 , 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 , 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 不过 , 最好的办法还是禁止其在服刑完毕后从事与教育或者与未成年人有关的工作 , 只有这样才能让“熟人作案”的几率大大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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