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 只涨不跌,未来价值赶超比特币?!一天翻千倍的“GCB币”( 四 )


不法组织在此基础上打着养生、区块链、云计算甚至国资背景的幌子 , 但本质上跟实际内容没有任何关系 , 就是拉人头 , 发展下线 , 下线越多 , 赚的钱就越多 。
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法就是在“货币”推向市场前 , 先自己控制一部分 , 等有投资者买了币 , 便大量抛售变现 , 这是典型的“山寨币”金融骗局 。
虚拟货币的刑事监管面临困难
【虚拟货币|只涨不跌,未来价值赶超比特币?!一天翻千倍的“GCB币”】在2013年“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 , 对于虚拟财产并未归入财物 , 最高法在《人民司法》2014年第15期刊登的对该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 , 认为对盗窃虚拟财产不应按盗窃罪处理 。
时隔多年 , 虽然从裁判文书网中可以检索到将盗窃游戏币、比特币认定为盗窃罪的判例 , 但是持有和使用“山寨币”基本不被法律保护 。
王倩表示 , 在实践中 , 个人涉及“山寨币”被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情况 , 一般很难认定 , 公安机关甚至不予立案 。
而对于大量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投资”旗号进行金融犯罪的行为 , 查处的罪名有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 , 实践中在罪名认定上未能达到统一 。
“另外 , 办案中 , 司法会计鉴定对确定犯罪数额、核实资金流向至关重要 。 但实践中 , 由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单位三方协作机制不畅、鉴定时间把控不严等 , 影响案件办理进程 。 ”
王倩说 , 该类犯罪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及技术性 , 要求办案人员不仅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 , 还要厘清虚拟货币的基本原理、存在的风险及漏洞 , 司法人员办案也存在难度 。
王倩还表示 , “山寨币”的跨区域性使得该类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可能在不同的省市区域 , 甚至在不同的国家 , 导致该类案件在刑事管辖权上面临管辖权不确定的困境 , 且在指定管辖的情况下 , 往往因层报链条过长 , 程序烦琐等问题 , 影响办案效率 。
另外 , 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决定了部分网络数据、痕迹容易被删改、隐匿 , 使得部分案件中的犯罪地、登录地、嫌疑人身份难以确定 , 传统的刑事管辖原则受到挑战 。
对此 , 王倩建议 , 为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适用 , 应当从顶层设计方面加强对虚拟货币、“山寨币”的规制与监管 。
同时 , 还要规范虚拟货币金融犯罪司法会计鉴定流程 , 进一步明确虚拟货币金融犯罪案件的管辖权原则 。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方圆微信公众号 作者:刘亚 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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