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文化评论 银行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被罚164万元:说明了三大问题?

财经文化评论 银行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被罚164万元:说明了三大问题?

4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对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 主要事项是因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未按规定处理异议;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 , 最终被罚款164.4万元 。
近几年来 , 关于银行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和假名账户的处罚越来越让人感到诧异 , 并将匿名和假名银行账户的问题进入大众的视野:
首先 , 近期关于银行机构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的违规行为受到监管的严厉处罚 , 一些银行机构的负责人也受到处罚
2018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发布的河银罚[2018
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 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存在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的违规行为 , 被处以16万元罚款 。
2019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济宁银罚字〔2019〕第3号)显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存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 , 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的违法违规行为 , 被处以罚款20万元 。
2021年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公布对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因10类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 , 并处868万元罚款 。 其中就有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开立假名匿名账户 。 同时对时任钱宝科技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罗健、时任首席合规官李莉和时任反洗钱中心反洗钱主管朱东波3人 , 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开立假名匿名账户等4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 分别收到13.5万元、13万元和12万元罚单 。
其次 , 什么是匿名账户和假名账户?为什么匿名账户和假名账户受到人民银行的重视并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原因就在于反洗钱的需要
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和虚假账户 , 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关于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相关规定 , 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 进行核对并登记 。 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 , 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 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 , 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
那么 , 什么是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匿名账户和假名账户呢?假名银行账户实际上非常容易理解 , 就是以虚假的名称开立的银行账户 , 而不是客户自己的真实姓名开立的银行账户 。 匿名账户则恰恰相反 , 这个银行账户不是假名账户 , 而是以匿名的方式开立的账户 。 匿名账户是什么账户呢?是完全虚拟的、甚至是代码的银行账户 。
无论是匿名的银行账户还是虚假的银行账户 , 都无疑为犯罪分子洗钱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 甚至是为诈骗犯提供了洗钱的条件和可能 。
2019年12月 , 央行与公安部就联合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 , 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或企业账户的个人 , 除承担法律责任外 , 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相关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 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 。
2020年10月10日开展了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及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 , 开展两个月全国共打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4592个 , 抓获违法犯罪人员7.1万名 , 惩戒5.7万名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人员 。
自2020年10月10日“断卡”行动后来 , 已经约谈、问责各大银行机构相关网点 , 并对涉案工作人员进行了处罚 。 工行广东分行存在对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交易监测不到位、未能主动发现账户交易存在可疑交易并进行主动管控的行为 , 被处以警告 , 没收违法所得176.50万元 , 并处罚款529.49万元 , 合计705.99万元;并对三名相关责任人共处以人民币20万元罚款 。
【财经文化评论|银行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被罚164万元:说明了三大问题?】其三 , 目前银行机构对客户开立账户进行了严格的审查 , 同时监管部门对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进一步强化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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