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哥说说 女孩遭多人暴力侵害,疑被逼吃垃圾、扒光罚跪、矿泉水瓶塞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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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哥说说 女孩遭多人暴力侵害,疑被逼吃垃圾、扒光罚跪、矿泉水瓶塞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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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哥说说|女孩遭多人暴力侵害,疑被逼吃垃圾、扒光罚跪、矿泉水瓶塞下体】胖哥说说 女孩遭多人暴力侵害,疑被逼吃垃圾、扒光罚跪、矿泉水瓶塞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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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一条“一女子疑似遭到多人暴力侵害”的打码视频在网上流传 , 视频中的施暴者看上去只有十来岁 , 受害者被矿泉水瓶塞下体以及被强迫吃垃圾桶的垃圾 , 根据口音判断应该是南宁或南宁周边地区的 。 目前 , 南宁妇联已报警处理 , 南宁警方已经组织开展调查 。

1、施暴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 , 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
施暴者胁迫受害者吃垃圾桶里的垃圾 , 将异物放(下体) , 并将拍摄相关视频在网络上流传 , 情节极其严重 , 构成侮辱罪 。 施暴者殴打受害者 , 将被处以治安处罚 , 如果经鉴定受害人构成轻伤及以上还讲追究刑事责任 。

2、如果施暴者未成年谁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 ”
本案中如果施暴者如果未成年 , 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应油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

3、施暴者未成年需不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 不予处罚 , 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 ”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 ,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 ,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 情节恶劣 ,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 , 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 , 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

近年来 , 校园欺凌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涉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热点问题 。 这一问题的解决 , 既需要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 同时也需要家长、学校、司法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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