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怎么治能保证公正?

法律视角【学术不端怎么治能保证公正?】近年来,学术不端现象多发,学位论文造假、抄袭事件不时被曝光,玷污了学术的纯洁性。近日,由教育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33条明确,学位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作伪造假等行为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可以作出不授予其学位的决定。东南大学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副主任龚向和指出:“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学术不端行为与学位的关系,填补了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法律空白。”一方面要严惩学术不端,另一方面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得到保护。征求意见稿此次对学位申请人和学位获得者的权利作出了保障。学位授予单位在作出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的决定前,学位申请人或学位获得者有陈述和申辩权。征求意见稿第34条则对争议解决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受教育者对学位争议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诉。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在90日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决定。对复核决定仍不同意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从学位条例到学位法,将迎来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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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端怎么治能保证公正?】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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