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新闻客户端 “夏病春治”!岛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露天烧烤执法检查

半岛新闻客户端 “夏病春治”!岛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露天烧烤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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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新闻客户端 “夏病春治”!岛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露天烧烤执法检查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吕钰
2021年3月15日 , 青岛市《2021年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正式印发 , 露天烧烤治理工作被纳入了本年度“五个提升”行动之一 。 近期 , 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工作部署 , 组织开展了露天烧烤夜间执法检查 , 针对检查发现问题 , 调度有关区局及时处置 , 其中市南、市北、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支队的部署要求 , 快速行动、立查立改 , 依法查处露天烧烤问题 。
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中山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安排执法人员现场处置安徽路附近露天烧烤问题 , 执法人员责令商户立即停止露天烧烤行为 , 责令整改并向其宣传相关法规 。
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直属二中队、三中队执法人员24人、出动执法车辆6台 , 对市北区部分道路占路经营、野烧烤进行“拉网式”清理 , 现场处置露天烧烤问题8处 。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李村中队、浮山路中队、商圈中队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 , 执法车辆2辆 , 对李村中心城区占路经营烧烤等问题展开联合执法行动 。 当晚行动中 , 共清理了大崂路、南崂路、巨峰路露天烧烤摊点3处 。
下一步 , 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继续按照“零容忍、严打击、长震慑”的原则 , 采取错时执法、延时执法、定岗固守等措施 , 持续加强露天烧烤执法高压态势 , 推动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有效解决 。
【半岛新闻客户端|“夏病春治”!岛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露天烧烤执法检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广大餐饮经营业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第三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 , 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 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 , 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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