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 打牌起矛盾动手伤人 损伤程度系轻伤二级


_原题为:打牌起矛盾动手伤人 损伤程度系轻伤二级

【动手|打牌起矛盾动手伤人 损伤程度系轻伤二级】闽南网3月15日讯(闽南网采访人员 李昌乾)南靖一男子曾因聚众斗殴、寻衅滋事 , 故意伤害等行为 , 先后两次入狱 , 如今再次因动手伤人被判刑 。 近日 , 南靖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 , 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缓刑一年二个月 。
动手 打牌起矛盾动手伤人 损伤程度系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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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 , 被告人王某某(1974年 , 南靖县人) 。 经审理查明 , 2019年10月27日下午 , 被告人王某某在南靖县与刘某因打牌琐事发生矛盾 , 刘某叫来朋友陈某到场帮忙 , 被告人王某某又与陈某发生冲突 , 后用拳头殴打陈某的头部 , 用左手掐住陈某的脖子往后推 , 陈某被推倒地后被告人王某某压在陈某身上 , 左手手肘压到陈某右胸口 , 致陈某肋骨骨折 , 经鉴定 , 陈某右第9、10肋骨骨折 , 其损伤程度系轻伤二级 。

经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王某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 , 致一人轻伤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 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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