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读一二 爆竹炸六条小鱼要获刑,劝君莫作等闲看

可读一二 爆竹炸六条小鱼要获刑,劝君莫作等闲看

湖南邵阳城步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 两名村民使用爆竹炸6条野生河鱼 , 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 被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

有道是 , 人心似铁非似铁 , 国法如炉真如炉 , 看到有人用爆竹炸6条手指大的小鱼 , 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 , 就可能要坐牢 , 还是让人感慨万千 。
因为早就发布了《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天然水域全面禁捕的通告》 , 河流当然是“天然水域” , 只要是在河里捕鱼 , 就是非法 。 而且 , 村民还是用爆竹炸鱼 , 而用炸药炸鱼是明令禁止的行为 , 更是属于非法行为 。
可是 , 村民们只是捕捞了六条手指大的小鱼 , 而且使用的爆炸物也只是爆竹而已 , 这跟小孩子玩闹没有多大区别吧?即使有错 , 就需要上升到“刑事强制措施”这样的执法高度吗?
确实 , 刑法上是有一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 , 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 情节严重的行为 。 根据刑法规定 , 犯本罪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可读一二|爆竹炸六条小鱼要获刑,劝君莫作等闲看】拥有执法权的当地森林公安局 , 自然知道“情节严重”到底应该如何界定 。 对于我们普通百姓来说 , 看到村民用爆竹炸鱼的方式捕捞六条手指大的小鱼 , 就可能要坐牢 , 只能提醒自己 , 凡事小心为妙 , 如果冒冒失失 , 真到了犯法的时候 , 悔之晚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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