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观察报 管理不到位屡次被罚的徽商银行重回A股之路前途未卜

text":"2020年 , 一切都很难 。 2021年 , 银保监系统监管力度依旧强劲 。
徽商银行(03698.HK)迎来了15岁生日 , 也迎来11张罚单 , 总行和合肥分行连同9名相关责任人 , 一共将被罚419万元 。
2020年12月25日 , 银保监会官网曝光的行政处罚信息中来自安徽银保监局的行政处罚信息引发关注 。 公开的11条处罚信息直指徽商银行总行及合肥分行在同业业务专营部门管理不到位、信贷资产非真实转让、同业投资严重不审慎、同业投资风险不实等违法违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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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RST-
同业业务乱象 多次被罚
“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 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 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 , 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徽商银行此次正好撞在枪口上 。 从处罚案由来看 , 徽商银行总行及其合肥分行此次遭罚均因同业业务出现违规 。
具体来看 , 徽商银行总行存在同业业务专营部门管理不到位、信贷资产非真实转让、同业投资严重不审慎、同业投资风险分类不实四项违法违规行为 , 被安徽银保监局罚款290万元 。
而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因为违规办理同业业务 , 被安徽银保监局罚款40万元 。 时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的王腾以及时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安庆西路支行副行长的王勇被警告处罚 。
据了解 , 这样的事件并非首次发生 。 早在2017年和2019年 , 徽商银行就出现了一次性领多张罚单的情况 。 前两次集中罚单的个性化的问题偏多;更关键的一点是 , 前两次的集中罚单几乎都集中在分支行 。
此事之所以多次出现 , 原因在于金融机构规模的扩大 , 金融产品的迭代更新 , 银行在极力扩张业务的要求下同业之间的乱象频出 , 甚至出现为了扩展业务、扩大规模出现违规操作进而扰乱金融市场的现象 。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在接受《企业观察报》采访时表示 , 中小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压力与盈利冲动之下容易放松风控 , 出现一些“擦边球”行为 , 尤其以同业与创新业务为多发领域 , 这些不仅是项目本身的问题 , 而且和企业战略、风险偏好、内部管理有关 。 这也是这类问题层出不穷的原因 。
2
-THE SECOND-
收购包商银行 有利亦有弊
2020年年初 , 徽商银行发布公告 , 徽商银行计划一次性出资不超过36亿元 , 在内蒙古自治区参与发起新设一家经营区域 , 在自治区内的商业银行注册资本拟定为200亿元 。 另外 , 拟收购包商银行的部分资产负债设立或直接收购包商银行的四家分行 。
2020年11月27日 , 徽商银行披露 , 与包商银行、包商银行接管组及存款保险基金订立收购承接协议 , 向包商银行收购承接目标业务、目标资产、目标负债及目标人员 , 收购价约177.35亿元 。 此次公告还披露了分拆四家分行的具体办法 。
公告称 , 徽商银行承接与收购资产账面净值等额的负债 , 包括包商银行四家分行账面及从总行匹配的相应负债 。 截至交易基准日 , 本次收购承接项下资产账面净值及本行承接的包商银行的负债总额均约为983.83亿元 , 资产评估值约为653.48亿元 , 业务价值为153亿元 。 徽商银行无需就本次收购承接向包商银行支付任何现金对价 。
对于此次收购 , 金融监管研究院资深研究员肖靓认为 , 总体而言 , 利弊兼有 。
徽商银行收购包商银行内蒙古之外的分行 , 肯定是进行了审慎决策和风险评估 , 并给出了合理对价的 , 而且也有利于迅速接收包商银行原来的网点、客户与资产实现对徽商银行全国化业务布局的强化 , 因此对于徽商银行而言肯定是利大于弊的 。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表示 。
“短期现金流徽商银行不需要出一分钱 , 反而初期可以从央行存款保险基金那里获得相应支持 , 但因为有大量减值准备 , 中长期需增强流动性;且短期也需要增强资本 , 以支撑资产负债业务规模 。 ”
再加上地方银行在异地经营时由于对异地的经济发展和人文风俗不熟悉 , 经营上不确定性增多 , 尤其是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 , 对于当地经济发展的掌控能力具有较大的挑战 。 地方银行在异地办理业务时 , 由于无法与当地银行和国有大型银行竞争 , 只能提供优质价廉的业务 , 这在经济上升周期是扩张资产、打开市场、占领优质客户的很好的机会 。 然而一旦遇到经济下行周期 , 这种扩张大多只能增加资本消耗 , 让银行本部付出更大代价 , 有些经营不善的异地分行就成了总行的包袱和鸡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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